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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用药的四大原则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6日 搜狐网
     目前乙肝治疗尚存许多不合理的用药情况,据不完全统计,临床上有20%~30%乙肝患者病情加重,与不合理用药有关。不少病人因为误治、乱治以及“自治”导致病情加重。治疗乙肝合理用药需要掌握“四项基本原则”。

    这“四项基本原则”是:

    讲究安全性

    治疗乙肝用药首先要强调安全性,乙肝患者病情变化多端,疗程漫长,单一用药难以达到治疗目的,现多采用联合治疗,用药安全是首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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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求有效性

    使用药物治疗必须强调其有效性,所谓有效性必须是公认和明确的,不能是似是而非的。

    目前作为治疗乙肝的主打药物——抗乙肝病毒药物,公认的只有干扰素、拉米夫定、阿德福韦等几种,其他各种标榜具有抗乙肝病毒作用的药物,尚未得到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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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患者用药,必须认真选择,千万不能草率,最佳的保证措施就是要到正规的专科医院看病,万不可轻信任何广告和各种宣传。

    提倡经济性

    治疗乙肝新药种类繁多,疗程漫长,缺乏一锤定音的特效药物,乙肝患者病情反复无常,用药不断,不少患者已经因病致贫。因此乙肝患者用药一定要精打细算,少花冤枉钱,例如具有保肝降酶性质的药物非常多,大夫选择用药时,一定要考虑到患者经济承受能力,货比三家,选择价廉物美的药物。

    把握适当性

    合理用药的适当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适当的药物:

    根据疾病与患者机体条件,权衡多种利弊因素,选择同类可选药物中,最为适当的药物,使药物的药理效应与药代动力学特点都能满足治疗需要,并注意药物与机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使药物的药理作用能转变为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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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早期肝硬化患者,肝功处于代偿阶段,此时选择抗病毒联合抗肝纤维化药物同时使用,疗效最好。

    适当的剂量:

    干扰素治疗乙肝非常普遍,十分讲究剂量的把握,一般认为中国人的合适剂量为500万~600万单位/次,隔日使用一次,如果剂量太小,难以奏效,如果剂量太大,药物毒副作用过强,患者身体难以承受。

    治疗药物适当的给药剂量极为重要,必须强调因人而异的个体化给药原则。现在不少药物都是按照患者的体重给药,更加合理。

    适当的时间:

    要求遵循具体药物的药代动力学和时辰药理学的原理,根据药物在体内作用的规律,设计给药时间和间隔。

    以保证血药浓度的坪值上限不高于出现毒性的浓度水平,下限不低于有效浓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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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长效干扰素每周使用一次,可以确保一周内患者血液中药物浓度基本保持在有效范围内,可以给患者减少不少痛苦和麻烦。

    适当的给药途径:

    必须综合考虑用药目的、药物性质、病人身体状况以及安全经济、简便等因素。

    口服给药既便利,又经济,而且病人少受痛苦;

    静脉滴注应当掌握好适应症,不提倡轻易采用。

    适当的病人:

    必须考虑用药对象的生理状况和疾病情况,区别对待。

    即使一般病人,对同一药物的反应也存在很大差异,不宜将一种治疗方案实施于所有病人。

    治疗乙肝强调个体化、因人施治的原则,譬如干扰素治疗对象,一定要求病情处于代偿阶段,转氨酶升高,乙肝病毒复制指标阳性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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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度或重型以及失代偿期的乙肝患者不宜使用干扰素治疗。

    适当的疗程:

    按照治疗学原则,规定药物治疗的周期。乙肝抗病毒治疗和抗肝纤维化治疗都是需要长期坚持不懈的。

    例如试用拉米夫定和干扰素治疗乙肝,疗程需要在1年以上,疗效明显时,不能擅自停药,必要时应延长治疗,以获得稳定持久的疗效。

    但是有些药物却不宜长期使用,避免延长给药时间,减少产生蓄积中毒、病毒耐药性、药物依赖性等不良反应的出现。

    例如乙肝患者一旦感冒发烧,使用抗生素等一定要采取“短平快”原则,做到病除药止。

    适当的治疗目标:

    目前根治乙肝尚不现实,但是不少患者期望值甚高,他们抱着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彻底治好乙肝的愿望,辗转四方求医。

    药物治疗的目标需要在实施者和接受者之间达成共识。

    病人往往希望药到病除,彻底根治疾病,或者不切实际地要求使用没有毒副作用的药物。

    医患双方都应采取积极、客观和科学的态度,正视现状,确定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现实条件下可以达到的用药目的。

    目前能够达到的治疗目标应该是抑制病毒复制,维护好肝功,减轻肝组织纤维化程度,延缓或控制病情向肝硬化、肝癌方向发展。, 百拇医药(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