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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可导致皮肤坏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2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1期
     华法林所致皮肤坏死虽然罕见(0.01%~0.1%),但确实可以发生。这是澳大利亚药物不良反应公报2005年最后一期刊载的。

    已发表的报告提示,妇女发生率高于男性(9:1),通常发生在华法林开始应用后1~10天,即静脉血栓栓塞发生后用负荷剂量使国际正常化比率(INR)迅速升高时。但有报告称最长间隔时间可达15年。皮下脂肪层较厚的部位最易发生皮肤坏死,如臀部、大腿和乳房;但其他部位亦有报告,如足、小腿、躯干和阴茎。

    澳大利亚不良药物反应咨询委员会(ADRAC)已收到华法林引起皮肤坏死报告9例,其中3例死亡。4例病人发生在开始用华法林7天以内,但3例病人的首发症状出现在开始用华法林3~8周以后。

    病人先出现皮肤出血性梗死或血栓形成,以后出现皮肤坏死。最初的症状可能是皮肤感觉异常或压迫感或红斑;此后迅速出现疼痛性病变,24小时内可能出现瘀斑和出血性大泡,然后出现全层皮肤坏死。发生上述情况时,应立即停用华法林,改用肝素。皮肤病变可以很严重,需要对伤口进行处理,清除坏死组织,进行皮肤移植。

    有人建议,为减少皮肤坏死发生危险,华法林开始用时,剂量要小(1~2 mg/d),逐渐增加10天后才可能达到希望的治疗剂量。同时用肝素可以在早期提供足够的抗凝作用。有危险因素(包括遗传性或获得性C蛋白或S蛋白缺乏)的病人要特别谨慎。开始用华法林后,如病人出现皮肤组织疼痛或淤斑时,应立即告诉医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