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北安农场 因为输血感染艾滋者索赔3000万
直接受血感染14人 最小患者才5岁
艾滋病,简简单单三个字,带给这19名不幸者及其家人的却是无法承受的苦难。调查中,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感染经历,他们无不潸然泪下。
小娟,1997年5月11日因妊娠3个月到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做检查。接诊医生说她是宫外孕,而且已经满肚子血,需要手术,必须输血。小娟找来了一个和自己同样血型的同事,医院工作人员未做任何检测,就说那名同事患有乙肝,不能输;并且说医院有血源,而且很健康,然后就给小娟输了“血鬼”的血,小娟为此交了600元钱。后来,另一名医生来给小娟重新检查了一遍,结果说是正常妊娠,不应手术。就这样,小娟无辜地花钱输了有艾滋病毒的血!
小红,1997年7月31日剖腹产,之后发烧,医生说是抵抗力弱,需要输血增加抵抗力。为此,小红的丈夫叫来了几个亲戚,准备给妻子输血。医院的人说,你用亲属的血要欠很大的人情,不如花点钱买血省心。小红的丈夫担心卖血者的血有问题,医院的人说“保证没问题”。而小红最后却因此染上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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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1999年7月因外伤被送入医院。医生说要输血,阿彬的父母要求抽他们的血给儿子。医生却劝他们说,有钱买血没钱买身体。结果,不管阿彬父亲如何要求,医生还是叫人找来了卖血者,说是输了800毫升的血,让阿彬父母付给卖血人1200元钱。直到2004年事发后,阿彬一家才得知,实际上当时只输了400毫升。那次输血,注定了儿子一生的悲剧!
在被发现的19名感染者中,初步推测14人是因直接受血感染,他们当中以剖腹产和宫外孕妇女居多。19人中有两对夫妻患者,妻子在生孩子时感染艾滋病,成为病毒携带者,夫妻双方都不知情。在以后的数年时间里,病毒通过正常的夫妻性生活传给了丈夫。年龄最小的患者只有5岁,他还没有被从母体取出的时候,400毫升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就被注入了妈妈的体内。可怜的孩子从一出生就是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三个责任人被判刑 感染者追索巨额赔偿
2004年9月27日3时许,疾控部门的一辆救护车停在了农场的柏油路口。这一刻,在所有农场居民的印象中都倍感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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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感染者,也是病情最重的4个人被送上了汽车,其中包括琳萍。不久,剩下的感染者也被分成三批送到了哈尔滨。哈尔滨的一家农垦医院改建了一处病房,专供这19名感染者使用。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对这批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并按照有关决定给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生,使用特效药物,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患者的生命。
然而,最早发病的感染者晓洋于2004年10月1日含泪而去。
2004年10月中旬,琳萍和其他患者的病情都被控制住了,但在与病魔的搏斗中,许多人经历了生不如死的煎熬。在身心备受折磨的日子里,几乎所有的患者都产生了同一个想法:追究肇事者责任,要求民事赔偿。
一名感染者在书店翻阅相关书籍的时候,看到了《我打医疗官司》一书,该书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以打医疗官司闻名的律师周斌。十几名感染者一商量,决定聘请周律师做代理人,为他们讨回公道。
得知事情的经过后,周律师震惊了。他决定向这群不幸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他通过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山西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递交了报告,随后组织律师团和专家队伍赶赴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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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周斌接受16名受害人的委托,向法院提起了赔偿金总额为3000余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诉讼请求。
在全力挽救患者生命的同时,黑龙江省的司法机关也介入了事件的调查。
2005年5月8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他们是:王军,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卫生科科长兼职工医院院长;李志勇,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副院长、院长;杨旭,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门诊部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
很快,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于6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所有健在的患者都从哈尔滨回到北安市,参加了旁听。
2005年6月22日,北安农垦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后,我国采供血方面的法规已经相当明确。但3名被告在担任医院领导职务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的规定,在临床应急用血中,明知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非法采集、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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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3名被告的出发点是为了救治病人,主观恶性不深,法院认为可酌情从轻处罚。最后,法院分别判处王军、李志勇、杨旭有期徒刑二年、五年、十年,并处1000元~3000元不等的罚金。
国家免费提供药品 感染者得到妥善医治
2005年11月初,记者驱车来到北安建设农场,走访了几位艾滋病感染者。
刘晓峰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政策,他们吃的药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农场还每月发给每人500元钱,但得打欠条。
刘晓峰说,突如其来的灾难曾一度打乱了所有患者及其家人正常的生活,他们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交往时都受到排斥。
这批感染者的遭遇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去年,有关部门拨专款筹建了专门的治疗机构——芳草地家园,地点就设在农场职工医院。一名专门由疾控部门培养的医生负责这些患者的治疗和发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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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时,18名感染者中已有15人发病,他们都获得了妥善的医治。
后记:
经司法机关调查,涉及本案下落不明的最后两名艾滋病感染者孙老四夫妇也终于被找到。
据了解,孙老四为我省克山人,他的妻子姓黄,沈阳人。两人认识后,曾一起在河南某市医院卖过血。后因病无法卖血,两人离开河南。来到北安建设农场后,二人以卖血为生,黄某是O型万能输血者。
2001年7月3日,黄某发病去世,当时调查死因不明。
2004年8月31日,孙老四登上了哈尔滨至齐齐哈尔的6274次列车。到达克山站后,值勤民警看见孙在站台西侧呼吸困难。民警找来克山铁路卫生所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孙某已经死亡。联系孙某的亲属,没有人负责他的后事。经上级部门指示,“按正常死亡,交车站办理”。同日,车站客运部门与殡仪馆联系,将孙的遗体火化。(文中所有艾滋病患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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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简简单单三个字,带给这19名不幸者及其家人的却是无法承受的苦难。调查中,回忆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感染经历,他们无不潸然泪下。
小娟,1997年5月11日因妊娠3个月到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做检查。接诊医生说她是宫外孕,而且已经满肚子血,需要手术,必须输血。小娟找来了一个和自己同样血型的同事,医院工作人员未做任何检测,就说那名同事患有乙肝,不能输;并且说医院有血源,而且很健康,然后就给小娟输了“血鬼”的血,小娟为此交了600元钱。后来,另一名医生来给小娟重新检查了一遍,结果说是正常妊娠,不应手术。就这样,小娟无辜地花钱输了有艾滋病毒的血!
小红,1997年7月31日剖腹产,之后发烧,医生说是抵抗力弱,需要输血增加抵抗力。为此,小红的丈夫叫来了几个亲戚,准备给妻子输血。医院的人说,你用亲属的血要欠很大的人情,不如花点钱买血省心。小红的丈夫担心卖血者的血有问题,医院的人说“保证没问题”。而小红最后却因此染上艾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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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1999年7月因外伤被送入医院。医生说要输血,阿彬的父母要求抽他们的血给儿子。医生却劝他们说,有钱买血没钱买身体。结果,不管阿彬父亲如何要求,医生还是叫人找来了卖血者,说是输了800毫升的血,让阿彬父母付给卖血人1200元钱。直到2004年事发后,阿彬一家才得知,实际上当时只输了400毫升。那次输血,注定了儿子一生的悲剧!
在被发现的19名感染者中,初步推测14人是因直接受血感染,他们当中以剖腹产和宫外孕妇女居多。19人中有两对夫妻患者,妻子在生孩子时感染艾滋病,成为病毒携带者,夫妻双方都不知情。在以后的数年时间里,病毒通过正常的夫妻性生活传给了丈夫。年龄最小的患者只有5岁,他还没有被从母体取出的时候,400毫升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就被注入了妈妈的体内。可怜的孩子从一出生就是个艾滋病病毒携带者。
三个责任人被判刑 感染者追索巨额赔偿
2004年9月27日3时许,疾控部门的一辆救护车停在了农场的柏油路口。这一刻,在所有农场居民的印象中都倍感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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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感染者,也是病情最重的4个人被送上了汽车,其中包括琳萍。不久,剩下的感染者也被分成三批送到了哈尔滨。哈尔滨的一家农垦医院改建了一处病房,专供这19名感染者使用。黑龙江省卫生部门对这批患者实行免费治疗,并按照有关决定给患者提供最好的医生,使用特效药物,不惜一切代价挽救患者的生命。
然而,最早发病的感染者晓洋于2004年10月1日含泪而去。
2004年10月中旬,琳萍和其他患者的病情都被控制住了,但在与病魔的搏斗中,许多人经历了生不如死的煎熬。在身心备受折磨的日子里,几乎所有的患者都产生了同一个想法:追究肇事者责任,要求民事赔偿。
一名感染者在书店翻阅相关书籍的时候,看到了《我打医疗官司》一书,该书的作者是我国著名的以打医疗官司闻名的律师周斌。十几名感染者一商量,决定聘请周律师做代理人,为他们讨回公道。
得知事情的经过后,周律师震惊了。他决定向这群不幸的艾滋病感染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他通过自己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向山西省律师协会、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厅律师管理处递交了报告,随后组织律师团和专家队伍赶赴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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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周斌接受16名受害人的委托,向法院提起了赔偿金总额为3000余万元人民币的民事诉讼请求。
在全力挽救患者生命的同时,黑龙江省的司法机关也介入了事件的调查。
2005年5月8日,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他们是:王军,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卫生科科长兼职工医院院长;李志勇,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副院长、院长;杨旭,原黑龙江省北安建设农场职工医院门诊部主任兼检验室负责人。
很快,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提起公诉,黑龙江省北安农垦法院于6月1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所有健在的患者都从哈尔滨回到北安市,参加了旁听。
2005年6月22日,北安农垦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实施后,我国采供血方面的法规已经相当明确。但3名被告在担任医院领导职务期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的规定,在临床应急用血中,明知本单位不具备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的条件,非法采集、供应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血液,侵害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的行为构成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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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提供药品 感染者得到妥善医治
2005年11月初,记者驱车来到北安建设农场,走访了几位艾滋病感染者。
刘晓峰告诉记者,按照国家政策,他们吃的药都是由国家免费提供的,农场还每月发给每人500元钱,但得打欠条。
刘晓峰说,突如其来的灾难曾一度打乱了所有患者及其家人正常的生活,他们就业、子女就学、社会交往时都受到排斥。
这批感染者的遭遇受到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去年,有关部门拨专款筹建了专门的治疗机构——芳草地家园,地点就设在农场职工医院。一名专门由疾控部门培养的医生负责这些患者的治疗和发放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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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采访时,18名感染者中已有15人发病,他们都获得了妥善的医治。
后记:
经司法机关调查,涉及本案下落不明的最后两名艾滋病感染者孙老四夫妇也终于被找到。
据了解,孙老四为我省克山人,他的妻子姓黄,沈阳人。两人认识后,曾一起在河南某市医院卖过血。后因病无法卖血,两人离开河南。来到北安建设农场后,二人以卖血为生,黄某是O型万能输血者。
2001年7月3日,黄某发病去世,当时调查死因不明。
2004年8月31日,孙老四登上了哈尔滨至齐齐哈尔的6274次列车。到达克山站后,值勤民警看见孙在站台西侧呼吸困难。民警找来克山铁路卫生所的医护人员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孙某已经死亡。联系孙某的亲属,没有人负责他的后事。经上级部门指示,“按正常死亡,交车站办理”。同日,车站客运部门与殡仪馆联系,将孙的遗体火化。(文中所有艾滋病患者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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