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热论卫生工作报告
元月15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医院危机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建构院长论坛”上,当著名医疗体制改革研究专家宋晓梧教授做完“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与反思”的报告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与会的医院院长纷纷“跑题”,条件反射般热论起了2006年卫生工作会议报告,足见业内对卫生部新政的反响之大。
院长们探讨最多的是平价医院的概念、标准以及特需服务界定的问题,愿这些探讨能给医改带来一些裨益。
盼望平价医院实施细则出台
北京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首先非常肯定地表示:“今年的卫生工作会议对今后的卫生工作的指导旗帜鲜明,而且也非常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之策,比如医疗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社区医疗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控制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等等,这也体现了决策者的决心和睿智。”但是,对于“建立平价医院和平价病房试点”的提法,王明晓感到有些困惑。
王明晓认为:“平价医院的提法似乎不妥,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如果旗帜鲜明地要开办平价医院,会不会给人错觉,政府就否定了现有的公立医院的属性?因为平价的对立面是‘高价’,既然要大张旗鼓地建平价医院,是不是说现有的公立医院都是‘高价医院’呢?很显然,我认为我们的公立医院就是平价医院,因为我们一方面要为老百姓提供最为便利、合适的医疗技术服务,另一方面我们还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责任。其二,就算是要建平价医院,该怎么建?如果重新建医院,这当然就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的事情,国家必须拿出更大的投入。如果是改建,那么又该如何改建?选择由谁来改建?改建的标准又是什么?这些在卫生工作报告中都没有明确指出。”与会的不少院长都怀着与王明晓相同的看法,他们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特需医疗服务如何界定?
在论坛上,某医院不愿具名的刘院长表示:“业内都知道,医院提供特需服务不是什么秘密,所以,政府明确提出要控制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这是非常英明的。但是通过媒体的宣传之后,使得特需医疗服务的概念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变得非常敏感。”这位院长说:“现在就有一些患者开始对特需医疗服务变得很敏感,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原本只是建议其挂一个专家号,结果病人会认为,是医院在让他被动接受特需医疗服务。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同时还有院长指出,卫生工作报告要求医院从特需医疗服务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医疗救助基金,但问题是,并非所有医院都设有这样的特需医疗服务。报告当中要求“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不得超过总床数的10%”,这一比例是否会导致一些原本没有或者有很少特需病床的医院开始进行特需医疗服务的投入?因为医院本身就一直存在需要救助的患者,为此医院不会放弃来自这方面的补贴。另外一些规模大、床位多的医院,会不会为了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医疗救助基金而在特需医疗服务上另作文章?希望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对策以应对这些问题。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期, 百拇医药(汪言安)
院长们探讨最多的是平价医院的概念、标准以及特需服务界定的问题,愿这些探讨能给医改带来一些裨益。
盼望平价医院实施细则出台
北京煤炭总医院院长王明晓首先非常肯定地表示:“今年的卫生工作会议对今后的卫生工作的指导旗帜鲜明,而且也非常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之策,比如医疗救助基金制度的建立、社区医疗建设的进一步推进、控制公立医院的特需服务等等,这也体现了决策者的决心和睿智。”但是,对于“建立平价医院和平价病房试点”的提法,王明晓感到有些困惑。
王明晓认为:“平价医院的提法似乎不妥,主要原因有两个,首先是如果旗帜鲜明地要开办平价医院,会不会给人错觉,政府就否定了现有的公立医院的属性?因为平价的对立面是‘高价’,既然要大张旗鼓地建平价医院,是不是说现有的公立医院都是‘高价医院’呢?很显然,我认为我们的公立医院就是平价医院,因为我们一方面要为老百姓提供最为便利、合适的医疗技术服务,另一方面我们还责无旁贷地肩负着各种各样的社会责任。其二,就算是要建平价医院,该怎么建?如果重新建医院,这当然就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的事情,国家必须拿出更大的投入。如果是改建,那么又该如何改建?选择由谁来改建?改建的标准又是什么?这些在卫生工作报告中都没有明确指出。”与会的不少院长都怀着与王明晓相同的看法,他们希望上级部门尽快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
特需医疗服务如何界定?
在论坛上,某医院不愿具名的刘院长表示:“业内都知道,医院提供特需服务不是什么秘密,所以,政府明确提出要控制医院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这是非常英明的。但是通过媒体的宣传之后,使得特需医疗服务的概念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变得非常敏感。”这位院长说:“现在就有一些患者开始对特需医疗服务变得很敏感,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原本只是建议其挂一个专家号,结果病人会认为,是医院在让他被动接受特需医疗服务。这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同时还有院长指出,卫生工作报告要求医院从特需医疗服务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医疗救助基金,但问题是,并非所有医院都设有这样的特需医疗服务。报告当中要求“对公立医院开办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必要的调控和干预,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不得超过总床数的10%”,这一比例是否会导致一些原本没有或者有很少特需病床的医院开始进行特需医疗服务的投入?因为医院本身就一直存在需要救助的患者,为此医院不会放弃来自这方面的补贴。另外一些规模大、床位多的医院,会不会为了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医疗救助基金而在特需医疗服务上另作文章?希望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对策以应对这些问题。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3期, 百拇医药(汪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