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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91911
颤证(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4日
     颤证是以头部或肢体摇动颤抖,不能自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病证:轻者表现为头摇动或手足微颤,重者可见头部振摇,肢体颤动不止,甚则肢节拘急,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本病又称“振掉”,“颤振”,“震颤”。

    《内经》对本病已有认识。 《素问·至真要大论》曰: “诸风掉眩,皆属于肝:”其“掉”字,即含震颤之义。《素问·脉要精微论》有“骨者,髓之府,不能久立,行则振掉,骨将惫矣”之论,《素间·五常政大论》又有“其病摇动”、“掉眩巅疾”、“掉振鼓栗”等描述,阐述了本病以肢体摇动为其主要症状,属风象,与肝、肾有关,为后世对颤证的认识奠定了基础。明代楼英《医学纲目·颤振》说:“颤,摇也;振,动也。风火相乘,动摇之象,比之瘛疯,其势为缓。”还指出:“风颤者,以风人于肝脏经络,上气不守正位,故使头招面摇,手足颤掉也”,“此证多由风热相合,亦有风寒所中者,亦有风夹湿痰者,治各不同也。”肯定了《内经》肝风内动的观点,扩充了病因病机内容,阐明了风寒、热邪、湿痰均可作为病因而生风致颤,并指出本病与瘛疯有别。王肯堂《证治准绳·颤振》进而指出: “此病壮年鲜有,中年以后乃有之,老年尤多。夫老年阴血不足,少水不能制盛火,极为难治”,“病之轻者,或可用补金平木,清痰凋气之法,在人自斟酌之。中风手足弹拽,星附散,独活散,金牙酒,无热者宜之;摧肝丸,镇火平肝,消痰定颤,有热者宜之;气虚而振,参术汤补之;心虚而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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