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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我们还要不断地搜集意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11期(总第2264期 2006.01.25)
     经过一番了解,记者得知,推动此次试行意见出台的还有两位幕后功臣,他们分别是上海市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和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

    统一思想

    “今天上午我们刚刚召集行风检查员开了一个会,对他们进行再培训。”1月18日,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孟嗣良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上海的行风检查员最近一段时间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分类管理试行意见对各自辖区内的药店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违规销售药品的企业即向行业协会汇报,由协会统一上报给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其实自SFDA药品分类管理新政出台后,上海市中药行业协会和上海市医药商业行业协会已召开了多次会议,围绕的主题只有一个:如何依据上海的情况更稳妥地执行新政。

    “会员单位对于保障群众安全用药这一点都非常认同,对于全球分类管理的大趋势也有着清醒的认识。”孟嗣良认为,这是药品分类管理在上海得以稳步推进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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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培训

    然而,在目前医药尚未分家的情况下,有一个问题让各零售药店头痛:如何既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又保持企业的市场份额。

    “在后来的几次座谈会上,我们邀请了药监系统的相关负责人与企业面对面地交流。我们一边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一边结合国家的政策精神以及上海的具体情况,整理了一份建议案提交给上海市药监部门,他们非常重视。这份建议案的内容在后来的试行意见中得到了体现。”孟嗣良所说的具体情况是指,上海的药品零售企业在GSP认证后整体水平较好,以药师和执业药师为主体的药学服务技术力量强、密度大,他们可以很好地完成产品提供和药学服务,因此行业协会建议医嘱可与处方通用。

    与此同时,两个协会都开始对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和店经理开展分类管理的培训工作。而去年由SFDA南方所承办的分类管理培训更是得到了上海市药监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所有的培训都是免费的,而且向全部零售药店开放,即使不是我们两个协会的会员,也可以免费参加。”上海市医药商业协会的一位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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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自律

    2005年12月中旬,试行意见发布后,两个协会联合组织各连锁企业及单体药店的负责人举办行业自律会议,共有27家主要连锁企业公开向社会承诺执行分类管理试行意见,在整个行业内提升了凝聚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许多企业在元旦前最为担心的就是个别社会药房不按照试行意见执行,仍然无凭证销售处方药,影响按规定执行的药房的利益和政策公信力,但元旦后,这一担心完全消除了。“大家的心很齐,都严格地执行试行意见。老百姓发现每家店执行的是一样的标准,就能好好地配合我们的工作。这样的市场秩序很好,很公平,大家都很诚信。能做到这个程度与之前两个协会所召开的几次会议有一定关系,大家沟通得特别充分。”

    两个行业协会还监制了分类管理药品销售登记册,所有零售药店销售处方药物的登记都必须按照这一手册的内容完成,保证了可追溯性。

    元旦过后,两个协会也没能松一口气,他们分头到各药店去听取意见。他们发现,上海的药店非但没有不凭处方卖药,相反许多店员由于对试行意见的具体内容了解得不够透彻,过于谨慎不肯卖药,生怕触犯了分类管理的规定。“经过进一步的培训,现在大多数药店已经完全领会了试行意见的精神。针对连锁药店执行力相对较好的情况,下一步我们计划一方面组织单体药店加强培训,另一方面通过行风检查员在检查过程中给店员做即时培训,解答实际中存在的问题。”孟嗣良说:“从长远来看,我们还要不断地搜集意见和发现试行意见中需要修改的地方,提交给药品监管部门。”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4期, http://www.100md.com(驻沪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