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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谨防食物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3日 新华网
     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一户村民在大年除夕夜,因吃金针菇发生食物中毒,所幸没有生命危险。一些医学专家提醒,春节期间,亲朋好友难免会聚在一起吃饭、喝酒,此时要谨防食物中毒。>>>香港盆菜食物中毒个案增至274人

    记者回到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农村老家过年时了解到,大年除夕夜,村民于安成一家3口在吃完肉炒金针菇后,半夜就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浑身乏力、呕吐等不良反应。幸亏本村医生对他们及时进行输液治疗,有效缓解中毒症状后,他们才逐渐恢复健康。

    据呼和浩特急救中心有关医师介绍,食物中毒是指吃到食物中的有毒物质引起身体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细菌性食物中毒(如大肠杆菌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如农药中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如木薯、扁豆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毒蘑菇中毒)。食物中毒来势凶猛,时间集中,中毒者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烧等症状,严重情况下还可发生脱水、休克、昏迷等症状。

    据介绍,日常家庭生活中,容易发生扁豆、豆角、蘑菇等植物性食物中毒。由于扁豆、豆角中含有皂素等有害物,急火炒或凉拌的扁豆往往加热不透,容易发生中毒;放置时间较长的剩饭菜食中容易产生导致人中毒的亚硝酸盐。为预防食物中毒,大家对不熟悉的野生动植物不要随意采捕食用;海蜇等海鲜产品要用饱和食盐水浸泡保存;不要吃隔夜变味的饭菜;不要食用腐烂变质的食物和病死的禽、畜肉;剩饭菜食用前一定要热透。

    医生提醒大家,食物中毒较轻的经过休息可自行恢复,注意多饮用甘草、绿豆汤进行解毒;一旦出现呕吐等中毒症状时,及时进行输液治疗;如果中毒症状更为严重的话,应立即到医院进行灌肠、洗胃、导泻等相关治疗。(记者 李云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