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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65853
狂犬病病人死亡1例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内科学杂志》 2000年第2期
     1 病历摘要

    患者,男,39岁,因“呼吸、吞咽困难3天”于2005年6月1日入院,伴有怕风怕声,55天前有被小狗咬伤史(小狗当场踩死),未接种狂犬病疫苗,入院时神志清楚,精神差,皮肤无黄染,心肺听诊(-),肝脾肋下未及,唇部无发绀,神经系统病理反射阴性。T 36.8℃,HR 80次/min,R 20次/min,BP 140/90mmHg,WBC 9.7×109/L,N 87%,Hb 69g/L,尿酮体(+),心电图正常。血气分析:pH 7.491,PO2 110mmHg,PCO2 26mmHg,SaO2 99%。初步诊断“狂犬病”。病人入院后给予严密隔离,吸氧,做到病房安静,光线要暗,尽量避光、声等各种刺激,以减少病人痉挛发作。病人分泌物及被污染环境彻底消毒,接触病人时带胶皮手套,防止病人唾液中的病毒污染破损皮肤。注意加强防床栏,以防坠床。观察呼吸频率、节律,在床边备好气管插管,简易呼吸气囊等抢救措施。做好心理护理,安定病人情绪。给予菌必治、更昔洛韦、青霉素以抗感染、抗病毒,对症支持治疗。经治疗病情无改善,于6月1日20∶00家属要求转上级医院治疗,于6月2日死于呼吸衰竭。

    2 讨论

    凡是被动物,尤其是狗、狼咬伤抓伤者,不论该动物是否发病,都要及时进行伤口处理,被咬伤伤口立即用吸吮器、拔火罐排毒,并用大量20%肥皂水或11%新洁尔灭溶液彻底冲洗伤口,但两者不宜合用。再用50%~70%酒精或2%~3%碘酊冲洗或涂擦伤口,以杀死残留病毒。伤口过深者,清创后暂不缝合,伤口周围注射抗狂犬病毒血清。同时使用抗生素。

    普及防治狂犬病的基本知识,提高识别狂犬病能力。消灭野犬。严格管理家犬,如有条件要对家犬进行预防接种,对患狂犬病狗、猫或可疑病兽要立即杀死,不能食用,必须烧毁或深埋。在有狂犬病发生的地区,严禁玩弄狗、猫动物。狂犬病人的分泌物及其污染的环境应彻底消毒,如不慎被狗、猫或动物咬伤,应及早进行预防接种,有感染本病危险的工作人员,应用细胞培养疫苗进行暴露前预防接种。

    作者单位: 322000 浙江义乌,义乌市中心医院

    (编辑:刘俊)

    (收稿日期:2005-09-07), 百拇医药(张小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