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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用药勿忘“岁加量减”,避免品种过多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0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8期(总第1045期 2006.02.20)
     老年人身体组织器官和生理功能都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变,因此,对老年人的用药必须持慎重态度。笔者结合自身的体会,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提请老年朋友注意:

    勿忘“岁加量减”。老年人用药时,除了要有明确的用药指征外,应从年龄和体重综合衡量用药量。不少国外老年临床工作者采用“从小剂量开始”的服药方法,即按成人的1/5或1/4→1/3→1/2→2/3→3/4的顺序用药。一般情况下,60~80岁的老年人用药为成人量的3/4~4/5,80岁以上的老年人用药为成人量的1/2,即所谓的“岁加药减”。

    我国老年人的用药剂量,通常根据年龄、体重和体质情况而定,同时也应注意个体用药史,一般是使用青壮年的“最小剂量”。对年纪较大、体重轻、身体情况较差的老年患者,应在“最小剂量”的基础上酌情减量用药。对不常用的药物或新药,首次使用时也应遵循这个原则。

    避免品种过多。由于老年人往往同时患有多种疾病,用药的种类偏多,导致药物中毒的可能性增大,因此应尽量避免用一些不急需的药物。老人用药前应咨询医生,充分了解药物配伍的利弊,既要避免同时应用可互相增加毒性的药物,又要避免合用药物在肠道内的相互干扰,影响吸收。

    另外,有些中药含有汞等毒物,如朱砂含有硫化汞,一些常用含朱砂的成药,如牛黄清心丸、朱砂安神丸等,如大量久服,就可能发生汞中毒。有的中药,如附子、草乌,易引起心律不齐,甚至心脏停搏。因此,用中药时也应在辨证施治的前提下合理用药。

    总之,老年人无论用中药还是用西药都应慎重。对需要长期服药的老年人,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药浓度及酸碱平衡状态,及时调整用药剂量和给药时间,防止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百拇医药(王惟恒 安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