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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2415
医院突断电致病人"气绝身亡"?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3日 每日新报
     本案原告称,某医院在给其病重的妻子使用呼吸机缓解呼吸困难时,治疗室内突然断电,造成其妻死亡,因此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28.8万余元。

    昨天,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中,被告医院要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的代理人在开庭后说,原告的妻子因手术后肺部感染,住进了被告院进行治疗,结果被确诊为“CMV巨细胞病毒感染肺炎”。医生在为原告之妻治疗期间,曾使用抗病毒药“更昔洛韦”达30天,但未达到治疗目的,反而致其病情恶化。某日,原告之妻经验血表明,白血球急剧下降,使用抗病毒药“更昔洛韦”的不良反应出现了。在之后的几天内,该医院对原告之妻的治疗失控,导致她呼吸困难,胃部疼痛胀气。事发当日,医院工作人员用呼吸机为原告的妻子缓解呼吸困难,但被告医院工作人员在“上呼吸机”的过程中,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患者死亡。

    对于妻子死亡的过程,原告对当时的细节进行了陈述。医护人员为其妻子装上呼吸机后,过了一小会儿,氧气管突然崩开,造成漏气。医护人员将氧气管重新安好后,屋子里又突然停电。当时在场的医护人员都傻了,而病人却被放在那里。当医护人员将治疗医生找来对患者进行抢救时,患者已没了呼吸。

    原告方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医院承担“因违规操作呼吸机致原告之妻死亡的全部民事责任”。

    被告医院的人员不承认原告方陈述的事实,并称原告妻子死亡是因为病重,而且医院给患者用药符合医疗常规。被告方面表示,当时电闸的确掉了两分钟,但管内的氧气是不会断的,更不会造成患者死亡。因需核查证据,主审法官宣布择期再次审理该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