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药品分销向外资敞门
从有关方面获悉,深圳今年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领域,包括药品采购、仓储、运输、销售及零售、售后服务等,外国企业可以独资或合资方式自由进入以上市场。
然而,这一消息并未给深圳药品市场带来多大冲击,到目前为止,外资尚未有大动作出台。对于深圳今年提前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领域,深圳医药界的人士并没有太多惊讶。他们认为,深圳的市场有限,所以对外资的吸引力不会很大。另一方面,深圳是个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零售市场已经占据半壁江山,导致竞争激烈,所以就算外资进来也不会造成很大冲击。与深圳相隔万里的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此也表示了豁然的态度,她认为由于地域原因,深圳的先行开放不会对北京和全国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她还谈到,美国主要的大型连锁药店在本国已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短时间内还不会进入到中国市场,所以不会对国内企业构成威胁。
原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医药处陈仙霞副处长介绍,今后我国的药品批发对外资是全部开放的,因此独资企业进来后会对中国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虽然一段时期内还不会有太大影响,但阵痛是迟早的。虽然还没有受到“狼”的袭击,许多企业却正面临着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从2000年开始掀起的医药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不断扩大连锁规模的热潮,其目的就是为了抢占资源,在外资进来后增加谈判的筹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是否达到了最初的目的?陈仙霞分析说,由于国内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体制约束过多,很多外资更倾向于凭借自身拥有成熟的市场推广理念和强大的资本做后盾,以独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在刚开始进入对外资可能更倾向于做批发业务。所以国内企业自以为抢到的优势资源因为没有人要,就不再具备优势了。
然而,国有企业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业内人士指出,与东南亚其它国家相比,我国连锁药店在数量和规模上还是有很大优势的,并且作为本土企业对国内的市场自然更加了解。但是并不是盲目的扩大规模和数量就能够带来效益,目前国内连锁药店中有67%以上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应对外资,需要的还是真正做大做强。
专家介绍,所谓“全面开放”,是指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将享受到完全的“国民待遇”,可与目前开放领域的外资企业享受相同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不必再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从这一点来看将大大加快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权威人士特别强调,在药品分销领域正式对外资开放的时间问题上,一直有个误解,很多媒体报道的开放时间是“2003年1月10日”,其实这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的第一轮谈判中与美国签订《中美双边协议》中承诺的时间,而实际上中国最后在多哈会议上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是“2004年12月11日”,这才是真正的完全放开药品分销领域的最后期限,所以从2003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11日这段时间应该属于过渡期限。权威人士还表示,在这段过度期内,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主动地做准备,不仅提前放开,而且在减税等政策方面采取了很大力度,2003年计划减税的速度和幅度将远远超过我国对世贸组织作出的承诺。, 百拇医药
然而,这一消息并未给深圳药品市场带来多大冲击,到目前为止,外资尚未有大动作出台。对于深圳今年提前全面开放药品分销服务领域,深圳医药界的人士并没有太多惊讶。他们认为,深圳的市场有限,所以对外资的吸引力不会很大。另一方面,深圳是个市场化程度高的地方,零售市场已经占据半壁江山,导致竞争激烈,所以就算外资进来也不会造成很大冲击。与深圳相隔万里的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对此也表示了豁然的态度,她认为由于地域原因,深圳的先行开放不会对北京和全国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她还谈到,美国主要的大型连锁药店在本国已占有很大市场份额,短时间内还不会进入到中国市场,所以不会对国内企业构成威胁。
原国家经贸委经济运行局医药处陈仙霞副处长介绍,今后我国的药品批发对外资是全部开放的,因此独资企业进来后会对中国的批发和零售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虽然一段时期内还不会有太大影响,但阵痛是迟早的。虽然还没有受到“狼”的袭击,许多企业却正面临着骑虎难下的尴尬局面。从2000年开始掀起的医药企业和医药商业企业不断扩大连锁规模的热潮,其目的就是为了抢占资源,在外资进来后增加谈判的筹码。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企业是否达到了最初的目的?陈仙霞分析说,由于国内企业大多是国有企业,体制约束过多,很多外资更倾向于凭借自身拥有成熟的市场推广理念和强大的资本做后盾,以独资的方式进入中国市场;在刚开始进入对外资可能更倾向于做批发业务。所以国内企业自以为抢到的优势资源因为没有人要,就不再具备优势了。
然而,国有企业也并不是一无是处,业内人士指出,与东南亚其它国家相比,我国连锁药店在数量和规模上还是有很大优势的,并且作为本土企业对国内的市场自然更加了解。但是并不是盲目的扩大规模和数量就能够带来效益,目前国内连锁药店中有67%以上处于亏损状态。企业应对外资,需要的还是真正做大做强。
专家介绍,所谓“全面开放”,是指外资进入中国市场将享受到完全的“国民待遇”,可与目前开放领域的外资企业享受相同的审批手续和程序,不必再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审批。从这一点来看将大大加快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步伐。权威人士特别强调,在药品分销领域正式对外资开放的时间问题上,一直有个误解,很多媒体报道的开放时间是“2003年1月10日”,其实这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的第一轮谈判中与美国签订《中美双边协议》中承诺的时间,而实际上中国最后在多哈会议上签订的协议中确定的是“2004年12月11日”,这才是真正的完全放开药品分销领域的最后期限,所以从2003年1月1日到2004年12月11日这段时间应该属于过渡期限。权威人士还表示,在这段过度期内,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主动地做准备,不仅提前放开,而且在减税等政策方面采取了很大力度,2003年计划减税的速度和幅度将远远超过我国对世贸组织作出的承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