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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24913
今日关键词 盗患者骨髓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2日
     新闻 医院盗取患者骨髓做实验

    2004年年初,沈阳医学院奉天医院(即沈阳市第八人民医院、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收治一名因车祸造成腿伤的患者。在手术中,患者被全身麻醉后,一名其他科室的医生手提特制针头,从患者躯体中抽取出相当数量的骨髓后离去,随后手术照常进行,据悉,被取走的患者骨髓是被运用到“骨髓干细胞外培”实验中。这事在该医院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只是因为日前一位知情人的举报,医院盗取骨髓事件的内幕才被揭开(详见2月24日《羊城晚报》)。

    直评 盗骨髓搞科研是亵渎科研

    医院盗取骨髓,是给不幸的患者增添了又一重不幸,在身体创伤之外又多一重心灵创伤。尽管院方解释“抽点儿骨髓不会对身体造成伤害”,但违反了基本的医德伦理和起码的程序正义。

    程序正义先于实体正义,这是基本常识。事先未经患者同意、履行必须的程序,任何医生都无权在手术过程中取走患者身体的任何器官移作他用。尽管院方称抽取出的骨髓“用于科研”,被运用到了“骨髓干细胞体外培养”实验中,但真正的科研不是做贼,不是偷盗,不是以损害他人的利益而换来自己的成就。盗取患者骨髓进行的科研,就是对科研的最大亵渎。一切丧失正义的科研,都不是真正为公众利益而进行的科研,而是为了自己获取名利的所谓“科研”。当科研丧失了正义、良知、公理、人道,那就是科学精神的沦丧;建立在偷盗患者骨髓基础上的科研,就是邪恶的科研,不管这样的科研做得多么漂亮、成果多么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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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2月26日 文/徐迅雷

    求是 需要重塑医者灵魂

    尽管曾经有医学专家告知,献骨髓根本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可怕,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但对于这档事,普通人还是感到毛骨悚然。令人感到恐怖的还有:“盗取骨髓”成为“全医院的公开秘密”之后,院方还告诫医生要以医院大局为重,对外不声张;令人不解的是:那个盗取骨髓的医生并没有受到处罚,反而从副主任升为主任……大概在医院眼里,只有所谓的“形象问题”,而没有患者的“骨髓被盗事件”,或者“盗取骨髓”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这里,从个体到体制,都看不到有一丝半点“医者父母心”的痕迹。

    某些医生的职业道德近年来一直备受怀疑,他们当中,有的人成为“红包”医生,有的人专开大处方,甚至有的还“兼职”买卖病号,但有谁会想到还有医生竟沦为“骨髓盗贼”呢?利益当前,道德退场,总有人将道德的底线一再突破。人们对医生这个职业的信任不断下降,当病人将自己的身体托付医生时,能不顾虑重重吗?麻烦还在于,当医生下了医学诊断之后,病人通常无力判断这一结论的对错,不将病躯交给医生又能如何?病人无疑陷入两难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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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的这个事件中,患者的骨髓光荣地为医院科研作出贡献,或许通过实验,这家医院的医疗技术更加精湛,但再好的医术也挽救不了医生的信誉。他们需要的,正是灵魂的重塑。

    摘编自《羊城晚报》2月25日 文/韩江子

    观点 盗取骨髓者必须法办

    一位患者在哈尔滨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住院67天花掉550万元,一位患者在深圳市人民医院住院119天花掉120万元等已经不再是什么新闻。如果说医院收费没商量是在明处,算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话,那么这种“盗取”骨髓的做法却是在暗处,是一个你不愿意挨打也必须挨打的强盗行为。收费没商量,让人们对医院的信任度大打折扣;这种“盗取”骨髓行为,更将让本来已经紧张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按照法律,犯有盗窃罪、伤害身体罪的人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必须积极介入。不然,下一个被偷偷“吸髓”的事件随时都会发生。

    摘编自《大河报》2月25日 文/徐经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