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代表委员履行职责服务(上接A1版)
对重点建议的办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实地考察和专题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进行。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中央编办、国务院法制办,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参加,先后到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贵州省、广东省进行了重点建议现场调研办理。通过现场调研办理,重点了解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监督执法情况,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研究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办理结束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中央编办,起草了重点建议的初步答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每一件建议的领衔人进行沟通,充分征求他们对答复的意见。根据代表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再进行研究、分析、梳理、汇总后,起草正式文件,经商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中央编办后,答复代表。有关人大代表对重点建议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200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汇报了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得到了路甬祥副委员长和各位委员的肯定。
, http://www.100md.com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重点建议的办理为契机,深入研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落实了工作措施,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
为促进提案的办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国政协组成了以殷大奎委员任组长,包括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编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在内的联合调研组,于2005年8月23日至9月3日赴甘肃、四川、重庆三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联合调研组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考察了农产品种植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和检验机构共17家,听取了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汇报,并与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政协委员、食品企业和专家代表进行座谈。在此次调研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调研提纲、背景材料、调研报告的起草,并做好了调研的相关工作。
■不断探索办理新方法
为使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办出实效,根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经有关司室推荐,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11件建议和提案作为重点办理件,并明确要求,对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除按照一般程序要求办理外,还必须采取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局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进行全程追踪和及时督查,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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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司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办理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办理的新办法。政策法规司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至2006年度软课题研究紧密结合。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司为办好民进中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监管效能的提案》和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由惠鲁生副局长带队,专门走访了民进中央和九三学社中央,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配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食品安全协调司办公室与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第47督导组组成调研组,赴宁夏办理在宁夏的全国政协委员朱佩玲、宋晓华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力度,建立安全食品准入制、公示制的提案》,与提案人进行了交流,并与当地部分政协委员和部分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听取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食品安全监察司为办理好《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信心和信任度的建议》,把2004年和2005年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工作文件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并采取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其他部委进行交流,尽可能把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作的工作,客观、全面、系统地答复人大代表。药品注册司在办理《关于医院没有制剂室,就不能使用制剂——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提案》时,正值修订《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之时,该司立即与提案人冯世良委员沟通、联系,将修订情况告诉冯世良委员,听取意见,并对《办法》的修订进行了调整。2005年6月份,该《办法》正式颁布。医疗器械司在办理《关于尽早出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的建议》时,虽认为代表的建议不能立刻解决,但仍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定了计划,并写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十一五”规划中,同时,向代表们作了实事求是的解释。药品安全监管司要求办理人员在办理每件建议和提案之前都与第一建议人联系,了解每件建议和提案提出的初衷,再进行全面的办理和答复。药品市场监督司在办理关于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的建议和提案时,与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密切联系,对有关问题的答复交换意见,并重点对下一步联合开展治理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的措施进行了研讨,确定了2005年联合专项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动的重点,正式答复给代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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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把近两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总、整合,在局内部行政办公网上开辟“两会建议提案”专栏,并建立了“两会”建议、提案数据库,按照“财务规划、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注册、器械监管、药品安全监管、药品市场监管、人事管理、对外合作、其他”10大项分类,提供查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创新建议、提案的办理方式,也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充分肯定。2005年9月15日至20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在湖北武汉召开了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和近50家承办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承办单位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提案办理工作经验介绍。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加强与人大、政协以及其他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使建议、提案办理无论在时效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明显提高。同时,加强调研,提高办理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对涉及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做深入调研,避免简单地答复;对连续多年提出的建议、提案,要进行认真调研,找出问题症结,然后有针对性地办理。基于局行政办公网络的逐渐成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研究实现完成建议、提案交办、督查、复核、上报工作网络化,以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百拇医药(王春梅)
2005年9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专题汇报了十届人大三次会议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得到了路甬祥副委员长和各位委员的肯定。
, http://www.100md.com 同时,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重点建议的办理为契机,深入研究,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落实了工作措施,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食品安全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
为促进提案的办理,推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国政协组成了以殷大奎委员任组长,包括部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委员和中央编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务院法制办等相关部门的同志在内的联合调研组,于2005年8月23日至9月3日赴甘肃、四川、重庆三个省市进行实地调研。联合调研组先后召开了8次座谈会,考察了农产品种植基地,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和检验机构共17家,听取了当地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汇报,并与政府、监管部门以及政协委员、食品企业和专家代表进行座谈。在此次调研活动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提供调研提纲、背景材料、调研报告的起草,并做好了调研的相关工作。
■不断探索办理新方法
为使议案、建议和提案工作办出实效,根据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要求,经有关司室推荐,200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了11件建议和提案作为重点办理件,并明确要求,对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除按照一般程序要求办理外,还必须采取电话、信函、走访、座谈等形式直接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局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重点建议、提案的办理进行全程追踪和及时督查,起到了以点带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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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司室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各自的办理工作方案,积极探索办理的新办法。政策法规司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至2006年度软课题研究紧密结合。办公室、食品安全协调司为办好民进中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提高监管效能的提案》和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提案》,由惠鲁生副局长带队,专门走访了民进中央和九三学社中央,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和意见。配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食品安全协调司办公室与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第47督导组组成调研组,赴宁夏办理在宁夏的全国政协委员朱佩玲、宋晓华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食品安全检查和监测力度,建立安全食品准入制、公示制的提案》,与提案人进行了交流,并与当地部分政协委员和部分负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深入座谈,听取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食品安全监察司为办理好《关于加大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信心和信任度的建议》,把2004年和2005年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有关工作文件进行全面回顾和总结,并采取发函、电话沟通等方式与其他部委进行交流,尽可能把各部门在食品安全方面所作的工作,客观、全面、系统地答复人大代表。药品注册司在办理《关于医院没有制剂室,就不能使用制剂——这不符合我国国情的提案》时,正值修订《医疗机构制剂管理办法》之时,该司立即与提案人冯世良委员沟通、联系,将修订情况告诉冯世良委员,听取意见,并对《办法》的修订进行了调整。2005年6月份,该《办法》正式颁布。医疗器械司在办理《关于尽早出台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的建议》时,虽认为代表的建议不能立刻解决,但仍对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制定了计划,并写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十一五”规划中,同时,向代表们作了实事求是的解释。药品安全监管司要求办理人员在办理每件建议和提案之前都与第一建议人联系,了解每件建议和提案提出的初衷,再进行全面的办理和答复。药品市场监督司在办理关于加强药品广告管理的建议和提案时,与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密切联系,对有关问题的答复交换意见,并重点对下一步联合开展治理整顿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的措施进行了研讨,确定了2005年联合专项整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动的重点,正式答复给代表、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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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把近两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汇总、整合,在局内部行政办公网上开辟“两会建议提案”专栏,并建立了“两会”建议、提案数据库,按照“财务规划、政策法规、食品安全监管、药品注册、器械监管、药品安全监管、药品市场监管、人事管理、对外合作、其他”10大项分类,提供查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创新建议、提案的办理方式,也得到了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充分肯定。2005年9月15日至20日,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在湖北武汉召开了全国政协提案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的有关负责同志和近50家承办单位的代表参加会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承办单位代表之一,在会上作了提案办理工作经验介绍。
据悉,为进一步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和答复的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将加强与人大、政协以及其他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使建议、提案办理无论在时效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明显提高。同时,加强调研,提高办理实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对涉及多名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要做深入调研,避免简单地答复;对连续多年提出的建议、提案,要进行认真调研,找出问题症结,然后有针对性地办理。基于局行政办公网络的逐渐成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研究实现完成建议、提案交办、督查、复核、上报工作网络化,以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效率。, 百拇医药(王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