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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正确陈述病史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3日 文摘报
     陈述病史并不难,患者将伤、病发生的原因(或诱因)、时间、有哪些不舒服的感觉、曾做过哪些检查、曾在其他医院得到过什么诊断、采用过何种治疗措施、效果如何、从发病到就诊的演变过程都如实告诉医生就行了。必要时还要回答医生的询问,如:以前生过哪些病,有无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本人的工作情况、习惯嗜好,女性病人的月经、孕产情况,以及亲属与疾病的有关情况等。

    陈述时尽量避免讲与疾病无关的话,把意思表达清楚即可。病史要尽量由病人自己陈述,如因病重或年幼不能陈述的,应由最了解情况的人代述。病史涉及到隐私方面,不要有顾虑,应主动告诉医生,医生会为之保密。笔者曾见到一个未婚先孕的女子,临床上很像宫外孕出血。医生再三询问,她坚决否认有性交停经史,并拒绝相关检查,最终贻误了抢救时机。

    个别病人不懂得这些道理,认为仔细询问病史表明医生没本事,不会判断,因而急着要求做各项化验和仪器检查。其实,对疾病体验最清楚的是病人自己,把自己的发病经过及不良感觉告诉医生,并辅以化验和仪器,医生才能作出相应的判断。

    有的人误认为把病情说得重一些医生才会重视,因此夸大病情,这样做的后果可能是事与愿违。还有的病人经多次治疗,仍无起色,却碍于面子怕医生不高兴,违心地告诉医生效果不错,这样做也不利于医生观察治疗效果。个别病人为达到某种目的,甚至故意隐瞒重要病史,其后果是非常危险的。

    有的病人对某个医生的诊断、治疗不放心,找其他医院或医生看病时,怕后来的医生按前面的路子套,对自己的病情治疗不利,常常故意不讲过去的诊疗情况。本来医生可以从中有所借鉴,看出疾病发展的过程,况且有些检查对病人来讲不但花费大,而且痛苦,过去的资料如果比较可靠,这部分时间、金钱本可节省,何必重复检查呢?,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