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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建言?加强药店售药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0日 中国中医药报
     3月9日下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小组会上,原中国中医研究院院长傅世垣委员发言指出,近年来城乡药店发展很快,但销售人员的药学专业水平太低,其中中药调剂人员的状况更令人担忧。为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与健康负责,建议要把药品商业领域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摆到日程上来。

    傅世垣委员说,药品是商品,但与一般商品不同,属特殊商品,一定要熟悉并掌握所售药品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的人,才能从事药品流通领域的销售工作。过去中药的调剂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文化基础,而且必须先当几年学徒,学习中药的基本知识,包括药材、饮片的真假优劣鉴别;简单的炮炙加工;药物的性味、功能、主治及配伍禁忌等,才能到前台抓药。而现在多数的药品销售人员未经系统的学习,或者虽经短期的岗前培训,但仍知之甚少,也就是说实际存在许多不合格的售药人员。

    我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中药士、药剂士以上的技术人员;新招聘或调入的从事药品调剂、收购、销售的非药学技术人员,须经过药学知识培训,未经过培训的不得单独工作。据调查资料显示,上海1800多个医药流通网点共有医学专业技术人员1200多人,按每网点1人计,尚缺600多人。北京的药店也存在“三少”,即执业药师少、正规院校毕业的少、柜台营业员药学专业毕业的少。傅世垣委员认为,要对中药生产及销售人员进行中医药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为此,他建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现有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知识结构作一次系统调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对在岗而又达不到专业水准的人员,要分期分批抓紧培训,经考试合格者才能上岗;考核不合格者应调离售药工作。对新建的药品零售网点,要严格把好从业人员的质量关,对不具备相应标准的不予批准开业。大力发展医药商贸中等或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加速培养各类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主管部门应制订商业医药销售人员应知应会的医药知识和技术标准,并据此编写相应的培训教材。,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