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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近公共场所将推行卫生管理量化分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23日 南方日报网络版
     美容理发场所没有配备皮肤病、头癣等传染病顾客专用理发工具及容器并有明显标识,将不予卫生许可。昨日(3月22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所获悉,继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制定后,此项制度即将在公共场所推行,近9000家公共场所在2007年底基本完成量化分级。

    根据近日出台的《佛山市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两年内将完成旅业、美容美发业、歌舞娱乐场所、洗浴(桑拿)场所和游泳场所(馆)5类近9000家公共场所的量化分级管理。在此基础上,就餐场所、商场、宾馆等其他公共场所也将逐步纳入其中。今年5月份,游泳场所(馆)的评审将完成,并于6月中旬前公告结果。市直管经营公共场所,将在2006年度卫生许可证复审换证前完成全部评定,举行颁发牌匾仪式,并向社会公告。

    据悉,目前公共场所主要存在卫生设施不完善、公共用品消毒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美容美发工具未经消毒就供多个人使用,集中式空调没注意清洗、消毒、通风等情况相当普遍。为此,《指南》将美容理发场所的营业面积、美容理发工具的清洗消毒,歌舞娱乐场所通风、消毒间的设置等类似项目都定位为“关键项目”,如有一项做不到将不予卫生许可或停业整顿。

    卫生许可审查的量化评价是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环境卫生、建筑与布局、功能、卫生设施和辅助设施等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凡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各地卫生行政部门一律不予发放卫生许可证或不予复审换证;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分别做出良好、一般的审查结论,并在发放卫生许可证后,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督。

    按照规定,量化评分得分为总分的85%以上者,评为良好(A级);得分为总分的60%-85%者,评为一般(B级或C级);得分低于总分的60%者,评为差(D级)。评定结果为差的单位不予卫生许可或责令停业整顿,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坚决不能发证或换证。评为一般的单位则要每年接受2次卫生监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