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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两网” 服务新农村建设——“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出台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3.30
     本报北京讯 记者赵宗祥报道 “两网”建设工作应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县、乡两级政府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设有专职协管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这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制定出台的《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所规定的。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止到2005年底,全国已有84%的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药品监督网,有81%的村实现了药品统一配送。随着“两网”工作的深入开展,农村药品监督管理力量薄弱的状况有所改善,有效地规范了农村药品市场秩序,部分农村药品价格比“两网”建立前有所下降,使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为推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向纵深发展,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放心的药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2006年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工作。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结“两网”建设三年多来的实践经验,并参照“两网”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部分地区的做法,结合当前农村药品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了《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条件》。具体内容包括:一、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支持和扶持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应列入当地政府工作考核内容,“两网”建设工作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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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县、乡两级政府成立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乡镇设有专职协管员,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相应的设施,经费有保障,并建立工作档案。

    三、建立完善的县、乡、村三级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并正常运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得到充分落实,实行了对农村涉药单位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建立了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实现了辖区内药品监管网络全覆盖,向社会公布药品质量举报电话,药品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发现并查处,无监管盲区和重大假劣药品案件发生。

    四、建立农村药品安全信用制度。建立了辖区内涉药单位档案,准确记录在监督检查中涉药单位是否依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情况,实行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五、制定了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聘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责权利明确。能定期开展对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的专业培训,协管员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信息员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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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利用各种形式,围绕科学用药、安全用药等主题经常性地对农民群众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农民群众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得到加强。辖区内呈现出公众关心“两网”建设、重视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社会监管力度不断增强。

    七、农村药品经营企业规范经营,乡(镇)村药品零售企业全部通过GSP认证,并按照GSP的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八、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药房管理规范,药品使用管理制度健全,仓库设施完备,符合药品储存条件,药品摆放陈列符合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药品购进、储存活动规范,记录完整。

    九、农村药品供应网络覆盖到村,药品供应渠道畅通。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医药卫生资源,做到“两网”建设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的作用,药品零售连锁经营向乡村延伸;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药品集中配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认真对待“两网”示范县的建设工作。要认真把关,周密安排,精心指导,严格检查。各地可按照示范县建设条件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地开展示范县的建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示范县名单要于2006年4月底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