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肝炎患者治疗中死亡获赔偿
感染了肝炎的孙先生住院治疗20多天后失去性命,家属认为医院负有责任,将医院告到法院,索赔32万余元。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日前认定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一审判决医院赔偿患者家属156211元。孙先生的家属称,患者因感染戊型肝炎于2002年3月21日到被告医院住院治疗。治疗期间,医院连续给患者服用自行研制生产的中药汤剂。在患者出现过敏反应后,医师不但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检查处理,反而继续令其服用该中药汤剂。在患者有发生肝肾综合症的可能情况下,医师超剂量使用甘露醇,导致患者肝肾功能异常,病情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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