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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患者 需终身服药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5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4.05
     大夫:

    您好!我的爱人得了精神分裂症,病史有2年多了,住过两次医院,他现在一直服药治疗。两年来他经常以为自己没有病了或吃了药不舒服而停药,医生说这样不好,如果再反复发作需要终身服药。请问他真的需要终身服药吗?精神药物到底有什么副作用,对身体会造成哪些影响?

    北京王女士

    王女士:

    你好!

    坚持服药的确是防止精神病复发的重要治疗措施。目前对精神病人服药的时间还没有统一的意见。国内大多数专家认为:首发精神病人一般服药需2~3年,复发一次的一般要3~5年,如果是第三次反复或三次以上的病人则终身服药为好。

    国内外的专家一致认为应坚持长期治疗。因为多数精神疾病都是慢性病程,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很重要,第一次发病治疗是最关键的治疗时机,所以要治疗“彻底”一些,就像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一样,需要巩固维持期治疗。

    一般抗精神病药有以下副反应:精神方面会过度镇静、精神运动性兴奋、意识障碍、药源性抑郁等;会产生肥胖、闭经、性欲减退、糖尿病等;引起粒细胞缺乏和皮疹等。大多数的副作用是极少见且是可逆的,随着药物剂量的调整或对症治疗可以减轻或消除副作用。

    临床上最常见的副作用为口干、便秘等抗胆碱能症状,其次为肌肉张力增高、震颤等锥体外系反应,但对症治疗都会好转或消失。因此,患者和家属最好选择正规医院和专科医生进行指导治疗,如恰当地选择新型抗精神病药可避免许多的副作用,以增加病人治疗的依从性。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精神卫生中心主任王学义教授,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