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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审批受理机制大变革 受理审批分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6.04.06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日前正式运行。该局依法承担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监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制证与送达工作,今后将由该中心统一办理。

    该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告诉记者,该中心成立以前,受理工作分散在不同地点,由相关的业务司室处理,受理与行政审批或技术审评职能“捆绑”在一起,受理、审批、制证、送达等由各业务司室自行办理,自由裁量权较大,缺乏相互制约。比如,一个申请递交后,是否受理、审批进展程度等,行政相对人很难知道,也不清楚问题可能出在哪个环节,常常要为一个申请多次往返于相关司室。

    中心的成立,有望改变这种局面。据该中心主任朱国富介绍,对相对人的申请,中心受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职能三者相分离,三个部门权责明晰,可以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受理工作人员统一由中心管理,中心负责对行政相对人申请的形式审查。受理申请后,在法定期限(申请品种、事项等不同,期限也各不相同)内移交技术审评或行政审批部门处理。技术审评、行政审批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评、审批工作。制证、送达等工作由中心统一进行。技术审评、行政审批部门的工作如果超过法定时限,受理服务中心要及时予以提醒、督促,并要求其说明原因。 (富子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