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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过期药品酝酿立法回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2日 南方日报
     在广州举办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制”周年会上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目前正积极酝酿出台相关部门法规,以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处理制度。

    出席会议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司金国英处长透露,去年以来,各地开展的药品回收行动,已引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高度重视,目前正酝酿出台一个部门法规,以规范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对于驱动药企进行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行为,金国英处长明确表示,目前没有很好的激励机制,主要还是靠企业的自觉行为。

    她透露,酝酿中的回收家庭过期药品长效机制将侧重于对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回收行为的监管,但对于如何激励这种行为,目前还在探讨之中。

    据了解,迄今为止,国家还没有相关药品法律明确规范公民处理家庭过期药的行为。《药品管理法》只是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对家庭过期药的处置,在法律上还是空白。这样一来,药店、厂家、政府药监部门都有了拒绝回收过期药品的理由,过期药品的合法处理渠道由此缺失。

    我国《药典》规定,药品一旦过了有效期,就成为劣药,不仅意味着失效,有些还可能发生霉变,若大剂量地服用,不但达不到预期的疗效,还有可能加大药品的毒副作用,服用后可直接危害人体健康。

    特别提醒:药品一旦过期,千万别再服用。

    9日,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正式向北京金象药店授出第1000块定点药店“金牌”,而同属李嘉诚内地投资的上海和黄药业同日正式宣布加盟回收药企行列,并首批授权10家定点更换药店。,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