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疽门(二则)
http://www.100md.com
《辩证录》
★★★★★人之脚指头忽先发痒,已而作痛,指甲现黑色,第二日脚指俱黑,三日连足面俱黑,黑至脚上胫骨即死,此乃无名肿毒。得之多服春药,是火热之毒,非脚疽可比。若脚疽,止黑在脚指而不黑至脚面也。然脚疽最凶,虽不如无名肿毒之横,而速杀人则一也。盖脚为四余之末,宜毒之所不到,何以及凶恶至此?正以毒所不到之处,而毒聚不散,反出于指甲之间,则毒盛非常,而治之转不可轻视。然则用泄毒之药顺治之可矣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182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