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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携带者无法就业状告母校和省教育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3日 新华网湖北频道
     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被大学食品专业录取,毕业一年半仍找不到工作。昨日,他状告长江大学“违规揽生源”,向母校和省教育厅索赔12万元学费、精神损失费。武昌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据原告代理律师介绍,26岁的王庆于2000年7月参加高考,在未填报湖北农学院的情况下,被该校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录取。该校后与别校合并,更名为长江大学。

    2004年7月,王庆大学毕业,被一家食品公司录用,在岗前体检时,他被查出携带乙肝病毒,公司认为他不能从事食品专业工作,退还其档案。

    王庆随后发现,自己的《高校招生体检表》上清楚地记载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规定,表面抗原呈阳性者,不能报考食品专业。

    此后一年多,王庆多次到食品行业求职,均被以同样理由拒绝。

    王庆昨称,大学期间他并不知道自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学校明知他的体检结果,却违规录取了他,使他浪费了4年青春,至今无法就业;省教育厅明知他是“专业受限生”,仍签发了录取通知书,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长江大学招生处。该处一名姓黄的老师称,学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就看过招生体检表,不可能毕业后才知道体检结果。学生只要在“服从调剂”栏打了勾,没报这个学校也可以被录取。(完)(记者 胡成 龚升平 实习生 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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