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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商业公司改制:未完成的演化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3期(总第2297期 2006.04.14)
     河北省医药公司的整体产权转让昭示国资委主导的国有医药商业公司改制步伐已经加快;越来越多市场化因素的参与是否能回答困扰医药商业的利润难题?

    河北省是又一个将省级医药公司整体“打包”转让的。在此之前,河南省医药公司被天方药业购并重组的模式成为各地医药商业公司改制的一个参照。

    转制案例

    近日,河北省国资委网站上公布了一则《河北省医药公司整体产权转让公告》。《公告》透露了几个重要信息:由河北省国资委主导的省医药商业公司改制,将全部国有产权通过省产权交易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转让交易;河北省医药公司已经连续多年亏损,现处于负资产状态,以20万元为转让底价;改制前的所有债权债务(包括所有负债——担保5138万元、已贴现商业承兑653万元),由改制后新企业承继;受让方必须保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受让方出资比例不低于65%,并允许原公司职工共同出资参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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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注册资本为401万元的河北省国有医药商业公司,河北省医药公司跟其他的省级医药商业公司一样,集批发零售为一体,是省级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单位。它拥有较大规模的商业经营平台,经营门类齐全,在当地有着一定的区域网络渗透能力;相比它50多年的历史,这个地方性的商业公司声名不彰,而在1985年之前它还是一个行政单位;虽然盈利状况不佳,但去年的销售收入仍达到了3亿多元。

    业内人士分析,近年来国有医药商业公司面临很大的冲击,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历史欠账太多,经济基础脆弱,药品销售依赖医院;二是由于体制原因,条块分割,费用高,成本控制不下来。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医药商业公司的资金链吃紧,对行业而言统一的大市场一时难以形成。

    模式的互相选择

    相形之下,河北省医药公司与河南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缺少了地方政府的强势干预,而是假手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向市场抛出了“绣球”。《公告》显示,报名的登记时间为3月23日至4月19日。当问及已报名的转让受让方及转让的具体细节,河北省医药公司的相关人士以“正在进行中,不宜透露”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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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国有医药商业公司的转让,国资委的指导思想相当明确。第一是加快国有企业的改革力度,这是包括央企在内的巨头们也在进行的改制要求;第二是非战略国有企业正在剥离,这些企业一般盈利能力较弱,亏损严重,剥离是对财政的减负。因此会在对现有需改制的医药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测算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行政划转及合资合作、合并、分立、依法破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实现商业企业的改制重组。”武汉新兰德分析师余凯如是认为。

    据记者了解,国有商业公司的转让模式现在大致有两种。其一是与大型的医药生产企业联手,如天方药业与河南医药公司的重组。大型医药生产企业在产能扩张的基础上出于自身的需要,希望将产业链延伸,打通流通环节,增强自身对于渠道的控制力。其二是与全国性大网络合并,例如国药网络的地方性扩张。规模经济是医药流通业的铁律,国外医药商业的发展路径也证明,只有提高产业集中度才可能赢得利润和发展空间,而扩大规模、提高行业集中度的最有效方式就是兼并重组。

    国有商业公司的转让显然不是单项选择题。兴业证券分析师王斌对记者说:“在河北省境内,类似东盛英华这样近几年涌现的商业新贵依靠其出色的终端营销模式对上游制药企业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很多制药企业正在谋求依托这些商业新势力对当地的终端市场进行渗透。”他进而谈到,由于第三终端点多面广、市场广大、经济又欠发达,厂家产品铺货到达的重任就更多地交由网络完善、网络纵深化程度高的地区性商业公司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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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角色转换

    省级医药商业公司稍不同于一般医药企业的转让,不仅仅有资产的置换,还有半官方形象的继承。例如河北省提出:改制后新公司必须继续承担省级药品储备任务,确保储备资金694.42万元的安全,并按照《河北省药品储备管理办法》要求,按质、按量完成省药品储备调运任务。

    显然正是出于这样的原因,及对于全省医药产业战略的考虑,地方政府往往在省级医药公司的改制过程中有较强的话语权。“作为收购者,重组方拥有债权,国资委拥有被处置的国有商业公司的股权,以及地方政府拥有对国有商业公司行政的调控权。”地方政府的这种资源动员能力固然有助于效率提高,然而这种效率也可以通过转换政府职能的方式来实现,比如政府为市场买家创造符合市场逻辑的法律、税收以及审批环境。

    记者手记

    除了现金流通畅,还要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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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不良资产的处置,到国有企业的投资和资产重组,国资委的“导演”地位日渐形成。仅就目前而言,各地医药商业公司的改制转型遵循国资委规划的路径在前行,重组的企业大多轻装上阵,获得了重新发展的机会。

    地方政府的努力不容忽视,但模式的得失却值得人们深入研究。如何看待国有商业公司的整体转让对于企业业绩的提升作用,即商业公司在机制转变、卸掉财务包袱后,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绩效改善?也就是除了能令现金流通畅,还能不能破解中国医药流通领域的盈利难题,从而达到核心竞争力的提高?

    随着从“快批”到一批以“第三终端”为主要业务领域的商业企业的崛起,商业模式被来自于“草根”的阶层一步步革新,中国医药商业的格局也由此被改写。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43期, 百拇医药(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