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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8419
辽宁卫生系统着手整治商业贿赂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525期
     辽宁省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从现在起至今年底,该省将在卫生系统全面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已经下发各地。

    为搞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辽宁省卫生厅要求全省卫生系统各个单位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决纠正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医的意识,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中的重大商业贿赂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医务人员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该省卫生厅要求,各地各单位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卫生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工作人员行贿的线索,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工商等部门认真查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标投标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辽宁省卫生厅设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用举报电话024-23370670于4月13日开通。, 百拇医药(阎 红 丛丹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