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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慈善公益 构建和谐社会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526期
弘扬慈善公益构建和谐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救灾,救助
     —— 访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

    今年4月20日,中华慈善总会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捐赠了用于购买专用医疗设备的2000万元人民币,该款项主要用于资助基层中医院添置彩超仪器,这项捐助是中华慈善总会自2002年启动“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以来的又一项重要助医活动。为进一步了解“慈善医疗阳光救助工程”的实施情况,以及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状况和慈善事业对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中华慈善总会会长范宝俊先生。

    慈善公益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

    鉴于社会上还有一些人对慈善公益事业的作用还不是特别明晰,范会长首先介绍了中华慈善总会的宗旨,那就是: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帮助社会上不幸的个人和困难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救助工作。范会长说:成立于1994年的中华慈善总会经过12年的不断发展、完善和提高,已逐步探索出符合中国国情的慈善救助方式和内容。

    慈善公益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实现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据范会长介绍,12年来,党和政府不断加大制定与慈善事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力度,国民的慈善救助意识也逐渐增强,大众和各类团体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正在不断提高。1997年,我国首次规定对提供慈善捐助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减税待遇,1999年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将该政策以法律形式固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中,政府又明确提出“发展慈善事业”的方针,并将慈善事业列为社会保障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2006年,我国政府第一次将“发展慈善事业”写进政府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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