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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病床”别成“空架子”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8日 《健康时报》 2006.05.08
     新闻背景:

    今年年内北京153家二、三级医院均要按总床位数的5%设立“惠民病床”。北京市卫生局召开2006年度医政工作会,部署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开展惠民医疗工作,保障北京市城乡低保特困人群和流动贫困人口的基本医疗和救助需求。

    某卫生厅曾经下过一个通知,名叫“关于在全省开展惠民医疗服务的意见”,建议各级医院“惠民病床数量一般不低于注册床位数的5%”。这个通知实在有点矛盾,既然是意见和建议,那就不是强制了,但它又要求各级医院“不低于”。这个“惠民病床”的建议,如今已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不但被各地认可,而且,在各大城市当作“民心工程”被广泛复制。

    “惠民病床”听起来相当不错,只要是城市低保户,到医院看病,就可享受各种优惠措施。然而,“惠民病床”真能惠民吗?

    我的第一个疑问是,这样的“惠民病床”,由谁埋单?卫生厅作为医院行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它要求医院开设一系列的“惠民病床”,又有什么依据?如果真是这样,那医院的账应该怎么做?“惠民病床”如果是由政府埋单,作为扶危济贫的一项福利,我想是可以的,也有充足的理由;但是,如果由医院埋单,那么,这个“惠民病床”就显得有点“师出无名”了。

    我们非常清楚,各个医院都有自己的利益。现在一道指令,要求这些医院开设一定数量的“惠民病床”。慑于行政的压力,我想,没有哪个医院敢不做。但是,各个医院即使设了“惠民病床”,那又怎么样呢?这就代表穷人从此看得起病了吗?“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医院与患者、上级行政领导之间,存在相当的信息不对称,或许这一段时间做得不错,但过一阵子,谁又能保证“惠民病床”不会成了子虚乌有的空床呢?

    所谓“惠民病床”,这样的激励本身就存在巨大的漏洞。如果“看病难”能够以这样的“惠民病床”一劳永逸的话,那么,“看病”就不会存在什么难不难的问题了。这种“行政指标”的管理逻辑看起来成本似乎不高,也很有效,但是,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空架子”。

    “指标管理”早应该休矣。我们说,制度是作为激励而存在的,制度只能“诱导”而不能“强制”个人。对于医院也是如此,这个“惠民病床”的决策,对医院有啥好处?如果没有的话,医院又以什么可持续的动力去支持这项措施呢?事实上,医院不仅无法获得相应的好处,而且,还得付出一定代价。可以想象,当一个穷人来到某医院要求“惠民病床”,这个医院完全可以“我们不能看你这种病”等种种理由拒绝。“惠民病床”会不会变成“空床”?答案是肯定的。, 百拇医药(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林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