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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城乡二元分割 建立健康保险体系——苏州率先实现全民医保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9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09
     江苏省苏州市政府发布的《苏州市市区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于2006年4月1日起施行。这一办法的出台实施,是苏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向社会医疗保障发展的重要标志。自此,苏州市医疗保险已从政策制度上覆盖到全体社会成员,不论男女老幼、健康病弱,“全民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已在苏州率先实现。

    ——编者按

    作为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城市,苏州市先后推出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不断扩大医疗保障参保覆盖面,逐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和保障水平。目前已基本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体化、多层次、覆盖全民的医疗保障体系。

    ■由职工医保扩大到全民医保

    从1997年开始试点、2000年正式启动以来,苏州市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及覆盖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至2005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职工突破240万人,覆盖率达到95%以上;农业人口的覆盖率也已超过84%,今年有望超过90%。

    近年来,苏州市逐步将城镇各类人员从制度上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实现了人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一是将个体工商户、钟点工、自谋职业人员等全面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范围;二是相继出台实施了征地保养人员、在苏州的外籍人员、上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三是制定出台了少年儿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办法;四是对全社会的弱势群体和低收入人群、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提供必要的医疗救助,并逐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五是制定出台了城市未参保老年居民、供养直系亲属等边缘群体的基本医疗保障办法。

    苏州市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苏州市少年儿童住院大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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