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123563
肇东移送首例保健食品违法广告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18
     本报黑龙江讯 前不久,黑龙江省肇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向当地工商部门移送了首例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该局广告监测人员在对当地电视广告进行监测时,发现3家单位发布的标示为“角燕G蛋白”的保健食品广告存在利用专家、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广告中未出现保健食品标志和忠告语等问题。监测人员采取摄录广告、现场查看并复印该产品包装和说明书等方式进行取证,并及时将有关材料移送工商部门处理。

    据了解,为了进一步做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移送工作,该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制度,成立了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日常监测与集中监测相结合,强化对一定区域、一定时期、一定媒体的集中监测。

    (韩文友 马宪文), 百拇医药(韩文友;马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