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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两年调一次是避重就轻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2日 东方网
     “应该建立一个两年调整一次药价的机制,不单是降价,而是政府根据实际的医疗消费需求,调控药价。”昨天,在北京市医药行业协会成立5周年论坛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坦言,近年来国家连续10余次药品降价举措只能在短期内缓解“看病贵”,但很多药品降价后就在市场匿迹,不同规格、包装的同类药品取而代之,亦无须执行降价规定。(5月16日《新京报》)

    国家确实没有理由眼看着一次又一次的药品将品降价成为“空降”的,但面对市场上的N万种药品(据报道,仅仅2004年,中国药监局就受理了10009种新药申请,而美国FDA仅受理了148种),两年调整一次药价的机制怎么建立?这将建立一个多大的降价管理机构?如果让地方来代劳的话,出于利于方面的考虑,能把药价中的水分挤掉吗?而就算是这一降价机制确实是可以建立并运作起来的,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又能起多大的作用?

    据2005年9月29日的《每日经济新闻》报道,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一种药品如果出厂价为1-2元,售价10元就很正常,但生产企业通常只有10%的毛利,其余8-9元的利润都被流通领域“吃掉了”。一般医药产品销售不招标进入医院到达消费者要经过多个环节:生产企业→一些买断总经销的大型批发企业→各大片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院主管领导→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方员→消费者。当药品从厂家到消费者手里时,药品的价格已经严重背离了价值。而且其他报道也证实了这一点吧?那么,如果真的降价了之后,药品生产厂家的利润会不会更薄?他们又拿什么去进行真正的新产品研发?如果降价后药品抽条或者疗效下降了的话,受损失最大的不还是消费者吗?

    事实上,时下的药价高并没有高在药品的真正出厂价上,而是高在了流通环节上,而要想真正降低药价,唯一有效的办法就是对流通环节开刀。但尽管流通环节的事情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主意,但推出的相应的措施的效果在哪里?所谓的药品集中招标已经变成了事实上的“招高”了吧?而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吧?有机会赚钱凭啥不赚呀?不赚不成傻子了吗?反正自己手里有权,又没有什么真正的监督。就拿那个医院来说吧,面对药品可以加价15%的政策,要是你的话,你是用高价药还是用底价药?单价10元钱的药和单价100元钱的药都加价15%,到底哪种药赚钱赚的更多?更何况只有高价药才能让相应的经手人获得高额的回扣呢。

    两年调整一次药价的做法也许是可行的,但目前最需要的还是改革整顿药品的流通环节,否则的话,就算你在调整药价上下再多的功夫,十有八九也是一个“空调”。但有关部门为什么就是不对抬高药价的流通领域下手呢?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