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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分析齐二药法律责任 建议对其进行百倍处罚(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9日 青岛日报
     医院的法律责任

    假药事件的最早发现者广州中山三院,在此次事件中无疑功不可没。他们及时发现,及时排查,果断停药,并及时上报,有效地控制了事态的蔓延。洪教授认为,医院在此事件中并无过错,因此它除了可向药厂索赔医院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名誉损失)外,若先垫付了病人的救治和赔偿费用,也可向药厂追偿。

     药监局可能渎职吁检察机关介入

    假药一路畅通最终进入患者血液,各个环节中我们的守护者?--药品监管部门扮演了什么角色?尽管药监部门在事后的全国查封行动中表现得十分积极,而且成绩卓著,但这并不能阻止人们将其列为追问的对象。药品监管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专家认为,齐齐哈尔当地的相关监管部门对这件事情的发生,如果存在失职的行为,有两种责任他们要去承担。第一是行政责任,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黑龙江相关的监管部门包括国家的相关监管部门,会对他们有关的领导采取行政处罚行为。如果构成了刑事责任,可能有渎职罪的罪名成立。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涉嫌两个方面失职:首先是让一个管理混乱的企业通过了药品生产认证,从而让一个不合格的企业进入了市场,为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其次是药品监管体系漏洞,监管部门不能仅仅只顾市场准入环节,而应当加强后续监管,随时将管理混乱的厂商淘汰出局。

    检察机关应当提前介入齐二药事件,看看表面的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背后有没有隐藏着腐败犯罪。,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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