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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药品分类管理不容忽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3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1期(总第2315期 2006.05.31)
     ——访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瞿蓓莉

    “滥用药品实际上是民族的灾难!”在谈到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性时,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瞿蓓莉表情严肃地说道。药品分类管理首先保证了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有利于克服药品使用不当或滥用而造成的用药危害,降低消费者因滥用药物而受到伤害的风险。

    “有的药店经营者担心,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尤其是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规定,会给本企业销售额和利润带来影响。但是从长远来看,这么做将会促进整个医药工业和商业的健康发展。”因为药品分类管理有利于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推动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增强人们自我保健、自我药疗的意识;且有利于我国药品流通管理与国际上通行的药品流通管理模式接轨。国外的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十分严格,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药品管理模式自然也需要向国外看齐。

    惠州零售业总体比较规范,在通过GSP认证后,药店的软硬件水平都得到了明显提高。监管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在GSP认证过程中,监管部门加强了对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的药品分类管理政策和方法的培训,同时又强化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内部管理,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法规、药学业务以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和考核。全面提高了药店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其药品分类管理的意识,提高其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当前,惠州药品管理的薄弱环节主要还是在基层农村,因此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的工作任务中提出要“突出重点,监管重心下移”,切实保证农民和困难地区民众用药的安全有效。

    此次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集中宣传活动非常及时,通过培训能够引导药店合理用药,提高他们的竞争能力。而此次活动也足以看出我国为稳步向前推进药品分类管理的决心与魄力。(李蕴明)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0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