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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吃错药”,我赚黑钱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5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3期(总第2317期 2006.06.05)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透露了一条信息:由于虚假医药广告的宣传和误导等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250万人吃错药。

    吃错药的“副作用”,最轻的是虽然毫无疗效,却也没有副作用,仅仅白花了钱。对于阔人来说,这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穷人或许就是一场灾难,因为本来就生活拮据,现在的药费又大多出奇地贵,连从前十分便宜的常用药,也往往改个药名摇身一变挤进了药品贵族的行列。然而,许多并非对症而下的药物,都对病人有着诸多危害,最常见的自然是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严重的则会使症状恶化甚至出现生命危险。若是因为吃错药而引来这样的凶险,那么,故意给病家推荐这样的错药,那就无异于谋财害命了。

    药厂和药商出于自身的利益而大做特做虚假医药广告,故意误导患者吃错药,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也违反了国家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律。这样的行径尽管被人民大众深恶痛绝,却因一些地方的腐败官僚从中捞取了大量好处而受到庇护,或受到急功近利、鼠目寸光的地方保护主义者的悉心掩护。

    值得指出的是,有些医院的医生参与了这场使人吃错药的卑鄙行动。他们都具备专业的医药知识,应当明白各种药的疗效究竟如何,若只为了自己多吃回扣而钱迷心窍,不顾治疗的实际需要,大开特开重复药甚至无效药,既加重病家的经济负担又无助于病人的康复,就未免白披了一身圣洁的白大褂,完全背弃了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充当了不法药商蒙骗人们吃错药的帮凶。

    当然,媒体有责任不充当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传播渠道,不能将广告收入看得比社会效益更重要。尤其是相关的政府管理部门,理当切实地负起责任,在坚决遏止虚假医疗医药广告的泛滥狂潮中成为中流砥柱。

    要歼灭“吃错药”现象,还有待于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吴之如)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63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