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医药获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级“通行证”
5项举措再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步伐,中医药法制建设铸就新里程碑
5项举措再推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步伐记者任壮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月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个中国传统医药文化遗产项目列入国家文化遗产名录,为进一步开展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奠定了基础,申报准备工作将在五方面深入展开。
据介绍,由于申报“世遗”项目要求必须从国家级遗产名录中产生,这也意味着中国传统医药获得了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通行证”;同时,这一成果有利于推动各级政府、机构、社团、群众提高保护传统医药文化的自觉性,有利于传统医药的抢救、保护和发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设立的中国传统医药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将采取一系列举措,进一步推动申报“世遗”步伐。一是对中医药文化遗产加紧普查、认定;二是入选国家级名录项目所涉及单位要制定详细的保护措施,积极探索保护的新方法、新途径;三是积极进行抢救性保护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县级文化遗产名录的中医药项目申报工作;五是加强对少数民族医药申报文化遗产工作的支持、指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李大宁等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中医药法制建设铸就新里程碑
2003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这是中医药事业乃至整个卫生事业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医药法制化建设步入了新的阶段。《中医药条例》颁布以后,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积极贯彻落实《条例》。2004年10月1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在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了《中医药条例》贯彻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领导出席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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