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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007294
医院提取“医疗风险准备金”的探讨
http://www.100md.com 《中华实用医药杂志》 2006年第6期
医院提取,1案例,2医院历年医疗赔偿款分析,3现状,4方法,5具体会计操作。,6实践
     1 案例

    例1:某年某月,一个12岁的儿童病人因发热,就诊我院小儿科。医生予以先锋6号静脉滴注,在输液过程中,患儿出现冷汗、双眼发黑等症状,医生未及时停止输液(错误:未考虑到是否是输液反应或药物不良反应)。病人投诉,要求医院赔偿。

    例2:某年某月,一位29岁男青年左锁骨肩峰端骨折。医生用手术切开固定术进行治疗。术中置入一枚“克氏针”做内固定。手术前后有两位医生处理,后者未看原病史记录,术后4天“克氏针”遗漏未取(错误:让病人遭受第二次取针的痛苦后果)。病人投诉,要求医院赔偿。

    某医院以年计算,大的医疗事故、小的医疗纠纷、医疗差错不可避免,医疗机构的改革、医院的管理、医生的素质等等,医疗收入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因素比较“客观”。

     2 医院历年医疗赔偿款分析

    见表1 表1 医院*年~*年医疗赔偿款一览表 由表1得:(1)“业务收入”增加,“医疗赔偿款”上升,医院的医疗风险明显加大。(2)“收回款”与“赔偿款”之间的比例不匹配。“赔偿款”的风险不能忽视。(3)收回款申报程序比较“麻烦”。如:报告、说明稿需经多次修改,方可“过关”。资金到位就更不“方便”,必须经过几个“循环”过程,100%的补偿是一种“恩赐”。

    医疗纠纷赔偿一定程度成为医院业务收入的不确定“风险”。运用会计十二条原则之一的“谨慎性”原则,提取“医疗风险准备基金”,笔者认为不妨一试。

    3 现状

    3.1 法制建设 2002年9月1日出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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