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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商业贿赂的历史悖论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2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6期(总第2320期 2006.06.12)
     举目国内目前正在轰轰烈烈开展的在经济领域反商业贿赂的风暴,想到国外曾经在市场经济早期甚至现在仍在发生的商业贿赂丑闻,一个问题总在心头纠缠着:“为什么我们一再高呼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却又避不开那些前面已经走歪的旧车辙呢?”

    难道在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历史上,也同样需要遵循像鲁迅先生曾经说过的“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的原则,要不同国家地域的人们都或多或少或长或短地去感受一下相同的经历?

    相信有些人会认同这样的观点,在脑海里留下了“引进先进经验,就难免得交点学费”的成见。

    就以目前最为社会关注的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来看,了解一些情况的业内人士可能会说:“都是给外国制药企业带坏了。”在这些人的认识中,是国外制药企业首先在国内开了采用医药代表进行新药临床推广的先河,国内药企在学习跟进的过程中,又将中国传统的关系学理论赋予了“时代色彩”,采用了更为直接大胆和快速起效的“带金销售”模式,并演化出多种多样的形式。但外企的代表可能也会私下里说,这是“南橘北枳”,好好的市场营销手段在中国就走样成了商业贿赂。乃至到了市场被搅浑的时候,身处其中的每个人都蒙上了被环境污染的印记。

    这时,很可能会有人辩解:“都是因为我们落后!基础弱,底子薄,企业为了生存发展,采取了一些打擦边球,踩着政策边线走的手段,也是为形势所逼,没有办法啊!”

    是的,从道义上讲,当一个个体的生存面临威胁的时候,在对他谈规则与道德有些残酷。但是,对以上抱有这种外因或内因借口走偏的人和企业来说,一旦社会法规和道德的约束也战胜不了这部分人群对利益的追求时,加上更多的观望者加入,大家都为了眼前的利益做着损害每一个人长期利益的事情。这种商业的非正常态对社会经济的损害非常危险。此时,政府作为代表站出来了,并以政策法规来郑重表现出要制止这种非正常状态的决心。

    于是,我们会发现现在许多人和企业在观望,观望别人、观望上面、观望外面,推测形势,再研究新的模式。

    其实,没什么好观望的,也没什么可以拿来做借口的,社会也好,产业也罢,都是一个个差不多的你我他个人和企业构成的。就好像对鲁迅先生的话,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理解,继续走从前的老路,还是在弯路前共同开拓新的道路,决定也是自己做,不是别人可以帮你的。

    反商业贿赂的风暴能持续多久?不是取决于政府,而是取决于个人、企业、产业自身。问问自己吧,你愿意在有限的生命中这样的历史持续多久呢?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66期, 百拇医药(刘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