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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乳山大病救助金帮助百姓“抗大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6月13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6.13
     新华社讯 在获得5万多元的大病救助金后,患有严重冠心病的山东省乳山市城区街道办事处居民李义顺,终于成功地做了手术。病愈后的他感激地说:“如果不是享受了医疗救助金,恐怕我很难凑齐这么高的医药费,是政府的大病救助金救了我!”

    为减轻患重症大病的城镇职工的医疗负担,山东省乳山市在推行城镇职工统筹医保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又积极实施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每月从全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中提取2元,设立大病救助金,专款专用于20种大病患者的医疗救助。患大病职工在获得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超额医疗费用还可以从大病医疗救助中获得最高10万元的医疗救助金,从而有效提高了百姓的“抗大病”能力。

    据了解,乳山市大病医疗救助的范围和对象主要为2004年至2005年5月底前,城乡低保对象中医疗费支出5000元以上的家庭,以及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医疗费支出1万元以上的家庭。

    今年初,乳山市从党政机关的“爱心捐款”中,首先拿出60万元爱心款,作为首批大病救助款下拨到各镇、街道。自从此项制度实施以来,乳山市先后有623位参保职工得到了救助,救助金额达到390万元,使参保职工无一人因病致贫。

    大病救助制度不仅减轻了城镇职工的负担,也使乳山市农村贫困家庭从中得到了实惠。今年,乳山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财政补贴标准由过去的10元提高到如今的40元,并相应调整了报销比例,增加了大病报销额度。同时,乳山市还投资近亿元完成镇级卫生院的配套改造,建立健全了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药品供应网,确保农民“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从而增强了农民的“抗大病”风险能力。

    (何柳),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