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口药材抽样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来源:国食药监注[2006]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各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
为配合实施《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2号),国家局组织修订了《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制定了《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现予以印发,自2006年7月15日起实施。
关于《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等各种表格我局将统一印制并邮寄给各口岸药品检验所、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
特此通知
附件:1.进口药材抽样规定
2.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
3.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
4.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
原文:http://www.sda.gov.cn/cmsweb/webportal/W945325/A64009321.html, http://www.100md.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边境口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口岸药品检验所,各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
为配合实施《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2号),国家局组织修订了《进口药材抽样规定》,制定了《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现予以印发,自2006年7月15日起实施。
关于《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等各种表格我局将统一印制并邮寄给各口岸药品检验所、边境口岸所在地省级药品检验所。
特此通知
附件:1.进口药材抽样规定
2.进口药材抽样记录单
3.进口药材不予抽样通知书
4.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六日
原文:http://www.sda.gov.cn/cmsweb/webportal/W945325/A64009321.html,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