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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应远离四类中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0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28期(总第1065期 2006.07.10)
     由于不少西药对胎儿有致畸作用,因此,孕妇对西药都怀着一种恐惧的心理,在因病需要用药时,大多喜欢选用中药。其实,中药对孕妇并非都是绝对安全的。许多中药所含的各种生物碱和化学成分也十分复杂,特别是各味中药相互配伍以后产生的作用差异较大,有些也可以直接影响到胎儿的生长发育。因此,在怀孕的最初3个月内,孕妇除要慎用西药外,也应该慎用以下四类中药,以免造成畸胎或者导致流产、早产。

    一、大毒大热药物:如生南星、朱砂、雄黄、大戟、附子、商陆、斑蝥、蜈蚣、砒石等本身就是具有一定毒性的药物。雄黄已肯定有致畸作用,孕妇应绝对禁止内服。朱砂含有可渗性汞盐(即水银),可在孕妇体内蓄积,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耳聋、斜视、智力低下等。

    二、活血化瘀药物:如桃仁、红花、枳实、蒲黄、益母草、当归、三棱、水蛭、虻虫、穿山甲、乳香、没药等,可使孕妇血液循环加快,具有刺激子宫,反射性引起子宫强烈收缩的作用,导致胎儿宫内缺血缺氧,使胎儿发育不良及产生各种畸形,甚至引起流产、早产和死胎。

    三、滑利攻下药物:如滑石、木通、牵牛子、冬葵子、薏苡仁(根)、巴豆、芫花、甘遂等,多有通气、利尿、下泻的作用,可通过刺激肠道及消化系统,兴奋子宫并引起反射性的收缩,使胎儿着床不稳而引起流产、早产。

    四、芳香走窜药物:如丁香、降香、麝香等,可通过神经系统引起子宫收缩,也容易导致胎儿早产或流产。

    还应提醒孕妇的是,有许多具有毒副作用的中草药,常以配方形式出现在中成药之中,因而对含有上述各类药的中成药必须慎用。, 百拇医药(夏蕾 北京广安门医院药剂科医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