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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外包装上应注明贮藏条件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1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7.11
     编辑部:

    在日常药品监管工作中,笔者发现,一些药品经营、医疗使用单位常常把贮藏条件不同,保管、养护方法不一样的中药随意混放在一起。由于贮藏方法不当,保管、养护措施不利而导致中药虫咬、霉变、变色、出油、气味散失等质量问题十分突出。

    据笔者了解,有些中药的外包装和标签没有明确标明贮藏具体条件和方法,因此在贮藏中药时,工作人员往往凭着工作经验或主观臆断,致使把贮藏条件不同,保管、养护方法不一样的中药常常混贮在一起,使中药质量得不到保障,同时也给药品的监督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药品监管人员如果不熟悉中药的安全贮藏知识,就可能使这一领域的监督管理缺位。

    笔者建议国家在制订中药标签管理规定时要考虑到贮藏条件对中药质量及药品监管的影响,制定明确的规定。中药生产企业应该注意在中药的包装、标签上明确注明其贮藏的条件。这样,一是有利于中药的安全贮藏,便于工作人员操作,二是有利于药品监督管理。

    河北省唐山市药品检验所 张继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