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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119858
对院内康复期精神病人开展法律教育的尝试
http://www.100md.com 《中国民康医学》 2006年第7期
康复期;精神病;法制宣传教育,,康复期;精神病;法制宣传教育,【关键词】,1对象与方法,2结果分析,3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知识的需求调查,4法律教育内容,5
     【关键词 】 康复期;精神病;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种公共教育产品。教育的功能是传输知识,传输人类积累的经验,法制宣传教育就是传输法律知识的一种普及性的教育方式。邓小平同志曾深刻指出:“在社会主义的中国,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1]。预防的责任重于泰山。对于院内康复期的精神病人,他们的自知力恢复了,有了正常人的情感、需求,渴望回归社会、家庭,走上工作岗位,组成家庭等,成为社会人。社会上的歧视观念还在滋长,精神病人的法律地位没有保障,就会产生许多矛盾、不和谐;另外,还有一部分患者由于多方原因,不能出院。这类病人长期生活在院内,与工作人员及其他病友之间就会发生矛盾,存在潜在的危险,就可能影响到其他病人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故而对康复期的精神病人尝试开展法律知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提高法律意识,加强自律性,切实维护社会的稳定,对构建和谐社会[2]及和谐医院[3]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1对象与方法

    1.1对象在五个病区里,随机抽取病情处于康复期的精神病人50例,诊断都符合CCMD-3标准,男30例,女20例,年龄:25~51岁,入住本院时间:3~17年,文化程度:小学~高中。

    1.2方法

    1.2.1先采用一个案例,之后组织病人分析。案件如下:2004年8月初,发生在北京一所医院幼儿园的惨剧震惊了全国。据媒体报道,该园一位原患有精神病的职工因情绪受到刺激忽然发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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