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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价常用药“不限价不竞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84期(总第2339期 2006.07.24)
     广东明年将试行药品网上采购

    本报讯 “广东将于2007年1月1日起试行实施全省统一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以集中治理目前药品市场上药价虚高的现象。”7月20日,“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论证会在广州召开,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张寿生在会上向媒体如是表示。

    论证会同时还公布了备受关注的由广东省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试行)”(下称方案)第9稿。尽管已经修改到第9稿,但与会的医院专家和制药企业、商业企业代表仍纷纷表达了各自对方案的论证意见。

    据张寿生介绍,从今年4月起,广东全省21个地市和省属医疗机构已不再单独组织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医疗机构所需药品均按照此前最后一次招标合同的药品配送。下一年的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将在9月底前完成方案和网络系统的开发,自10月份开始试运行。

    根据该项试行方案,药品生产商要参与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必须报名参加网上采购并提供申报的产品和相关文字材料,经确认后参加同一药品竞争达3家企业以上的,就可以进入竞价程序;在政府确定的最高药品限价范围内,再经过3轮竞价淘汰,最后得出入围厂家。如果只有两家企业参与竞争,则直接进入谈判议价程序,通过谈判决定最终采购价格。

    按照拟定的方案,首先会把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分为两类:一类是“限价竞价目录”,包含西药部分、疫苗部分、中成药部分和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另一类是“不限价不竞价目录”,包括政府定价指定药品、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罕见病种用药、管制药品及临床用量小的药品等。

    对于“限价竞价目录”中的药品,第一步就是“全部先限价”,把虚高的药价先压一遍“水分”。其中,政府定价药品按物价局最新公布的最高零售价扣除国家政策允许的“医疗机构顺加差率”后确定限价;对于市场调节价药品,如果同竞价组品种中曾有厂家中标的,就按照原来的中标价,根据精确的统计公式计算出“百分位数为P75”的最高限价。

    据方案起草小组相关负责人解释,在新的药品采购方案中不再搞统一限价,主要是考虑到此前超标采购过程中厂家为了牟利,廉价常用药往往无人投标,导致患者用不到廉价常用药,所以这次把急救药品、廉价普通药品都列入“不限价不竞价目录”,由医疗机构、经营企业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另行确定名单,这样医院可以通过与药商的谈判沟通,让老百姓用上廉价的常用药。

    然而,不少药品生产企业表示,整个方案虽有着规范、权威、脉络清晰的特点,但其过于追求低价药品入围的原则,而对质量评价考虑仍显不足,可能很难堵住个别企业采用恶性竞价这一在药品招标中已经出现过的扰乱招标的问题。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84期, 百拇医药(刘正午 汪言安 粤卫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