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281803
联合执法检查应谱好“三部曲”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31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7.31
     组织联合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是克服食品安全重复执法和有效查处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的重要手段,也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牵头”职责的重要途径。由于联合检查工作需要参与的部门较多,加之检查对象较为复杂,如果组织不当,则容易出现检查时轰轰烈烈,检查后悄无声息的现象,达不到联合检查的目的。笔者结合工作实际认为,要提高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效率,作为“牵头”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谱好查前、查时和查后“三部曲”:

    第一,精心筹备,谱好查前“调研曲”。联合检查前,牵头部门要组织人员对检查对象如企业或市场,从侧面进行调研和摸底,初步掌握有关情况。同时,要对调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出联合检查方案。其中,确定参与检查的单位时,要以“涉及哪个单位,提请哪个单位参加”为原则,防止检查队伍过于庞大,不利于开展工作;联合检查的初步分工要灵活,为控制突发事件留有余地;执法工具如车辆、相机、文书的使用要落实到人,防止“都管,都不管”现象的发生。

    第二,步调一致,谱好查时“共振曲”。联合检查时,检查组成员要同时到达现场,共同迅速控制好局面,防止现场遭到破坏或涉嫌违法分子逃逸;牵头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结合初步确定的分工计划,迅速将调查取证等工作任务分工到人,并立即开展工作,防止大家“都转、都看、都说”而不介入实质性检查工作;现场核查后,要根据法律法规,及时确定案件主办单位,必要时召开会议进行协调,严防为部门利益争抢办案或相互推诿。

    最后,加强督办,谱好查后“收获曲”。联合检查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职能,加强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案件及时查处到位。同时,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防范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以起到检查一处、规范一片的效果。

    陕西省商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陈发春,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