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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调解中心调解成功率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89期(总第2344期 2006.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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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在化解 不判对错

    新加坡目前还没有一套专门的关于解决医疗纠纷的成文法,但新加坡的医院对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和病人的投诉比较重视,专门设有纪律和投诉调查委员会,并有非医科专业人士参加。医疗纠纷一旦发生,民事诉讼和调解就成了解决纠纷的两大途径。

    1997年新加坡政府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解中心,鼓励通过调解化解医疗纠纷,调解成功率很高。新加坡的医疗纠纷调解不像民事诉讼那样公开审理,而是只有病人、医生、代理律师和调解员在场交涉,也没有旁听群众和新闻报道,有利于双方的交流,有更大的协商和沟通空间。调解也签和解协议,列明双方同意的和解条款,包括道歉、给付一笔表心意的款项、以后提供的治疗或检查,以及声明协议并不等于承认疏忽等内容,协议经双方签署后就具有约束力。调解中心也根据赔偿金额按一定比例收费,一般收几百或几千新元,不像法院审理动辄需要上万新元。

    新加坡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的负责人说,调解时不判定谁是谁非,重在化解纠纷;不作对错裁决,只求解决问题。(小言)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29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