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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超市 仅有低价是不够的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05
     近年来,药品超市、药品大卖场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兴起,由于药品超市里的药品价格相对便宜,而且购买方便,受到市民的欢迎。然而,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这种开架式经营是否安全呢?笔者认为,尽管药品超市或药品大卖场的经营方式并不违反现有药品经营管理制度,但在用药安全性方面仍存在不少隐患,需要消费者提高警惕。

    一是用药指导无法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非处方药可不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但病患者应在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药师应对病患者选购非处方药提供用药指导或提出请医师治疗的建议。因此,患者有获得用药指导、治疗建议的权利。但现有的药品超市普遍存在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的现象,无法及时、周到地为患者提供全面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消费者用药安全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集中购药容易造成药物滥用。

    药品超市或药品大卖场常常借开业、节假日等时机平价或低价促销药品,这对低收入人群(特别是老年人)而言,具有很大的诱惑,所以不少群众在促销期间会集中大量购买备用药品。但这种行为缺乏专业人员的用药指导和建议,消费者在自我药疗中极易出现按习惯用药、合并用药、随意增减药量等不合理用药现象,给滥用药物提供“温床”,也导致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

    三是无医药常识的人群易受伤害。

    药品超市或药品大卖场的药品种类一般有几千种之多,众多的药品商品名常常令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购买者若无一定的医药常识,自选药品谈何容易!磺胺类药物过敏患者误服“泻痢停”的现象告诉我们,无医药常识的大有人在。尤其是未成年人、文盲、智障者等自身判断力低下的特殊群体,这种自选方式极易对他们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损害和身体伤害。

    四是存在交叉传染风险。

    开架式经营虽然让消费者有充分的挑选余地,但人们习惯“挑三拣四”,拿起了又放下,甚至打开药品包装,难免造成药品交叉污染。特别是开架销售治疗传染性和流行性疾病的药品,在患者与患者之间、患者与健康者之间埋下了极大的交叉传染风险。

    鉴于药品的特殊属性,市场销售手段仅有低价是不够的,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用药安全性才是根本。因此,建议药品超市增加一定数量的医药专业人员为消费者导购和提供咨询,降低消费者用药风险,若无患者用药安全方面的保证,则应尽量避免采用这种经营方式。

    文/宫文萍,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