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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婚姻法”是同性恋私法?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7日 青年周末
     天涯有自己的网上“婚姻法”,承认同性婚姻“合法”地位,已有同性网民据此“结婚”。此时让人惊叹之余陷入沉思。有人说它亵渎法律 有人说是游戏规则 。

    有申请,有证书,有誓言;有仪式,有祝福,有“礼金”;有伴郎伴娘,甚至有“法”可依……婚礼在社区的专版中进行,图片、音乐和文字代替了现实婚礼中的酒席,除了不用入洞房,一切都貌似和现实中的婚姻没有什么差距。

    这是虚拟中的网络婚姻,网上素不相识的男女可以在社区谈情说爱、结为夫妻,但这一切都只在网上,下了线,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

    在我国最大的网络婚姻平台天涯社区中,都有自己的“婚姻法”规范网友的网婚行为,一对对素未谋面的“夫妻”在这样的“法律”保护下过着自己的网上婚姻生活。

    7月27日,央视《法治在线》报道了网络中兴起的网婚现象。7月31日,我国著名民法专家何山向本报记者表示网上“婚姻法”违背法律,网婚平台提供者应受到制裁。婚姻法专家卢明生则认为,网络“婚姻法”只是虚拟社区中的游戏规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立法,不存在违法或违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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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婚,难以抗拒的诱惑

    结婚了没有人再求婚

    “我同意紫烟轻绕的离婚要求,请各位从中汲取教训,对不起各位祝福我的朋友。原因是:紫烟轻绕说结婚了,没有人向她再求婚,没有意思。网络本来就是大家玩得开心,既然影响对方了,就应该放手。在这里还是祝福紫烟轻绕开心。同时非常感谢各位朋友对我的祝福。只是今天结婚今天离婚对我的打击很大,以后我不会再提网婚了。希望大家不要因为此笑话结婚受到影响。”

    这是网友部串写在社区的离婚告白,这段告白引来了许多网友的同情和安慰。部串是湖南娄底的一位网友,虽然对网络婚姻的态度是“开心就好,不需要有责任”,这段维持了不到一天的失败网婚却让他感到失落。

    部串,男,29岁,现实中已婚,有一个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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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喜欢“紫烟轻绕”这个诗意的名字,部串与这个只聊了几句的女孩结了婚,他们没有见过面。这是他唯一的一次社区婚姻。

    记者问部串:“你们只限于在网上结婚吗?”

    部串:绝对是。停了一会儿,他又说:“其实,想体验一下网上的温情,一种有人在一起的感觉”

    记者:现实中你不是有妻子吗?

    部串:有啊,妻子啦。网婚只是一个游戏。有时候感觉她不太关心我,有小孩后她好像不太关心我。

    记者:我看到你发的帖子,如果你当作是游戏的话为什么还这么在意呢,是不是寄予的期望太高?

    部串:感觉网上好像真的不能给我任何温情,现在很多女孩子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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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串说话很跳跃,妻子并不知道他在网上有过这样一段婚姻,他说:“我不会让她知道,我也不会出格。”

    尽管说过不再网婚,但与记者的聊天过程中,部串几次提起了这样的话题:“你的名字也很有诗意,说不定我们来段网婚也不错哦。”“和我网婚吧,来一段风花雪月啊。”

    除了网婚我要保护我的生活

    2006年7月31日,农历七夕,是可可和他的网上女友魔之悦悦举行婚礼的日子。

    可可,男,30岁,现实中已婚,有一个女儿。对网婚的态度:会认真对待,不排除发展为现实婚姻的可能。魔之悦悦,80年代中期出生的女生,有和可可一样的网婚态度。

    记者进入了他们的婚礼主帖,首先看到一段话:

, 百拇医药     “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

    今天是可可和魔之悦悦终成眷属,一结百年之好合的大喜日子,我们相聚一堂,共同迎来了他们的婚礼庆典。

    在虚拟世界的婚礼殿堂里,一对相知相爱却远隔千山万水的有情人终于携手走进了梦乡中的天堂。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也许是命运的轮回,今生他们的重逢,历尽了寻觅与磨难,终于找寻到了彼此丢失的肋骨,现在,他们终于要向全世界宣布:我们结婚了!”

    起初面对采访,可可很警惕:“你能证实一下你的身份吗?因为你的问题很敏感。”“我不想让你知道我的名字,我要保护我的生活。”

    确认记者身份后,可可坦诚地说,网婚是一种对现实感情不能实现的补偿。

    可可和魔之悦悦相识在网络,他们交往了一年才决定“结婚”,虽然素未谋面,但照片已经互传过许多。可可说他爱慕小女孩的才华和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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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是不是真的有爱情呢?

    可可:谈不上爱情,但是还是有感情的。一个可爱的小妹妹,对她我没有隐瞒我已婚的事实。

    记者:你的妻子知道了怎么办啊?

    可可:很多事情是她不需要知道的。

    记者:你们的感情?

    可可:感情是会永远的,我指的是我的妻子。

    记者:那为什么还要网婚呢?

    可可:我不想破坏我真正的婚姻,所以网婚。……什么妹妹啊等都是骗人的。(停顿)爱慕一个女孩就该进一步,所以,我的网婚是相对真实的。

    记者:你们会见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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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可:会。秋季吧,十一我希望带她出去旅游。

    记者:那会不会背叛现实中的她?你应该也很爱你的妻子,因为你说对她的感情会是永远的。

    可可:应该不会吧???我不肯定……原谅我的诚实。我希望我是另类。和妻子是真心相爱的,我给过她承诺。(停顿)有时候,性,取决于女方的态度。如果真的到时候对方有爱慕的要求,我相信我很难抗拒的。如果不能给予对方需要的,作为男人很尴尬。

    记者:她和你的妻子 ,有什么不同的地方?

    可可:妻子和网络妻子的区别就在于一个是真实的,一个是虚拟的。如果这个女孩不是85(年),而是80~75(年),我绝不招惹。正是因为她年龄小,还可以挥霍一下青春……我不会给现实生活中的女孩子添麻烦和负担的。我在现实中有软弱的地方,但是我要有个硬汉的形象。所以,我需要一个减压的方法,我很高兴结识这个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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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你怕不怕以后自己不能应付心里装着两个人的情况?

    可可:内心世界里,有几个人的情感无所谓,重要的是分清什么是自己的,什么是别人的,重要的是让真正的生活不出轨。

    记者:十一不是都要见面了?你不是也说,不知道自己到时候会怎样?

    可可:见面是她的要求,我也矛盾。

    记者:如果你和她真的发展了,会因为她离开自己的妻子吗?

    可可:不会。

    记者:真正到那个时候,不是会很矛盾?很痛苦?

    可可:这应该支撑着我对这个女孩清白的交往。克制,虽然很难……其实,我真的一会儿糊涂,一会儿明白。再说一会儿,恐怕连你都糊涂了。对于可可的想法,婚姻专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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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的注意力在同一时点上意识的焦点只能有一个,网络和现实不可避免地要出现冲突。当他无法做出选择时,烦恼也就出现了。

    与可可婚礼同一天,蓝玫瑰_77和女子中的女子的同性婚礼也在举行。

    女子中的女子,70年代出生,对网婚性别的要求:同性;对网婚的态度:认真坚定,从一而终。

    她在个人介绍中这样写到:“我愿用一生来爱你,疼你,宠你,因为我们都是女子,所以更懂得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用心呵护,用爱相守!”

    网络“婚姻法”的前世今生

    截止到2006年7月18日,著名的天涯婚礼堂颁发了1161个网络结婚证,其中有200对离婚,因各种原因违规撤销的结婚证的有4对,离婚后办理复婚手续的有5对,有15对新人网婚后在现实中结为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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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记者发稿,社区已有256对异性结婚,6对同性结婚。

    在记者调查的某社区网婚人群中,44%的人网婚态度是“认真坚定,从一而终”;17%的人“会认真对待,不排除发展为现实婚姻的可能”;13%的人“开心就好,不需要有责任”;26%的人表示“可以认真对待,仅限网络虚拟关系”。

    “天涯婚姻法”号称国内第一

    “天涯婚礼堂作为国内BBS中第一个提出网婚概念、第一个颁行了中文网络上第一部最系统、最完善的网络‘婚姻法’的BBS版块,开版至今已经历了五个春秋。”在各种场合,天涯婚礼堂的资深版主“拉卓神父”(已于日前卸任),都愿意这样介绍天涯的网婚平台。

    被网友们称为“网婚教父”的拉卓神父在天涯婚礼堂主持婚版四年,“天涯婚姻法”的起草和编写倾注了他的心血,此“法”包括总则、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奖惩制度、版务管理、附则共七章39条。几经修订,被无数社区、网站转载,部分段落被收录进多部学者著作和网络文学著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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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卓神父”在一次接受采访中表示,约70%的网婚者还是遵守“婚姻法”进行网上结婚和离婚,“但到底有多少是因此真心相爱或是对网婚负责,则要因人而异了,防小人不防君子,‘天涯婚姻法’不能保证每个人的目的和动机的单纯。”

    对于网婚,天涯版主们有着这样的理解:双方都把对方当作一个关系密切的朋友,或者是知己,网上是婚姻关系,实质上是朋友关系,这种婚姻是不提倡的;由于年少无知或者受好奇心的驱使,抱着游戏的心态,是应该反对的;对于单身网婚者,当作爱情体验也无不可,如果事后能正确对待,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对于非单身网婚者,则会对其自身和他人的婚姻、家庭、交友等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严重者将会导致婚姻破裂,害人害己。对于这种心态,是要坚决抵制的。

    网友蛮族勇士撰文笑谈了“天涯婚姻法”的由来:“鉴于……所以关于该问题以及网民们关注的其他法盲级的问题也还未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日程,因此,同样身为法盲的网络管理员们开始试图为网络婚姻制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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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涯婚礼堂版主们的观点认为网络婚姻法是积极的,规范网婚环境,尽量避免因不正当网婚对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婚姻、家庭、人际等方面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网络“私法”合法吗

    是对法律的亵渎

    尽管天涯的“婚姻法”声称“本法是在不违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设立的”,“是用于维护网站范围内网络婚姻关系的基本准则”,但还是有人提出了质疑。

    我国著名民法专家、中国家庭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何山明确表示,网上这些所谓的“社区婚姻法”和“网婚条例”都是违法的,是对我国婚姻制度的亵渎。

    “婚姻是确立人身关系重要的法律行为,不是儿戏。”何山告诉记者,“他们用了‘结婚’、‘离婚’、‘夫妻关系’,这些都属于法律用语,把法律用语当成游戏,这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属于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特别是还搞什么同性婚姻,这种概念完全违背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法律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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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在于它条款是什么,首先,‘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就不能用在他这个地方,不能用在网婚之中,不能用这种东西做游戏,这种游戏的结果,很容易导致二人关系的不正当发展,破坏各自的婚姻家庭。”何山认为,哪个网站这么做都是错误的,应该由网站监管部门坚决取缔。

    “他声明不承担责任,但是他搞这个东西就得负责。建立这样的平台,为非法行为提供了方便,就应当受到制裁,他有什么理由不负责呢?”何山说。

    是网络中的游戏规则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理事卢明生有着截然相反的观点,他认为网络“婚姻法”只是虚拟社区中的一个游戏规则,不是实际意义上的立法,不存在违法或违宪问题。更何况我国立法的公开化,亦欢迎广大群众献计献策。网络“婚姻法”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部分公民对我国《婚姻法》的立法建言,比如:结婚年龄的改变、同性婚姻的承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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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同时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态度:“此种虚拟婚姻的游戏,在一定程度还可能起到婚姻生活的体验价值,使得当事人面对实际婚姻时有可能采取更为审慎、成熟的态度。当然,由于相关管理的局限性,这些有限价值仍将受到如当事人的诚信等诸多方面的考验。只能寄希望参与网络婚姻的人都能以正面、积极地态度面对。”

    律师观点

    北京婚姻家庭专业律师网站长朱文才律师:“我个人认为,网络怎么规定都无所谓,既然是游戏就要用游戏的眼光去看待。在没有成为事实之前,我们不能去过多的考虑它给现实婚姻造成的影响,只能靠个人对自我的约束。”

    婚姻法律师网站长郑建和律师认为,“网上婚姻条例只是内部约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郑律师表示,单从社区网婚来讲,现行的法律没有办法约束。“首先不能把网上‘婚姻法’界定为一个法律,虽然名称叫‘婚姻法’、‘婚姻条例’,但和现实中的《婚姻法》肯定是两个概念。我们没办法限制他,因为他是在虚拟空间中约束人的,网络上产生的问题,立法却没有跟上,我们找不到强有力的依据制裁他。”,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