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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药品零售企业布局面临调整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7日 产经网-中国医药报
     近日召开的浙江义乌市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暂行规定听证会上,笔者获悉,新设药店应考虑该区域内原有药店数量,并按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适当配置;曾经在2003年放开的“零距离”药店也将回归到药店间 “有间距”这一政策上。2002年后,义乌市药品零售市场逐步放开,当时规定,相邻两个药店之间的最短距离不少于300米。为促进义乌药品零售市场发展,更方便市民购药,2003年,申办药店的条件有所放宽,对相邻药店的距离不再限制,由市场自行调节。由此,在全市范围内引发了一股开办零售药店热潮,药店数量从2002年初的21家增至现在的246 家。零售药店数量迅猛增长,带来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药品经营企业间恶性竞争加剧,药品流通环节药学技术人员短缺,药店的空间布局疏密不均等。

    为引导和规范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保障群众用药方便、安全和有效,结合义乌市药品零售企业的分布状况以及人口、交通状况等,义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起草制定并将推出《义乌市药品零售企业合理布局暂行规定》。《规定》指出:设置药品零售企业应考虑该区域内现有药品零售企业的数量,在一定区域内按人口数量的一定比例进行适当配置, 主城区按人口万分之二的比例设置,乡镇按人口万分之一的比例设置;对药品零售企业数量已饱和区域内新药店的设置予以限制,鼓励到未饱和的区域开设药店,鼓励现有药店向未饱和的区域变更经营地址;鼓励药品连锁企业或药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原则上一个行政村可以设置一个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企业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主城区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可行进间距原则上应不少于200米,乡镇所在地药品零售企业可行进间距原则上不少于150米。,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