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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务公开将在2008年底前全面实施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8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8.08
     本报讯 不久的将来,医院的法定医疗范围,医务人员是否有职业资格,医疗服务、药品和各项医疗耗材的价格都将上网或通过院内电子屏幕、触摸屏、就医手册等逐一向患者公布。卫生部7月31日发布《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计划于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br> 卫生部有关人士称,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卫生部同时特别强调,医院院务公开应实现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单”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此外,《意见》指出,医院重大决策、发展规划及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结果等,都有必要向院内全体职工公开。医院职工有权了解医院内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考核标准基薪酬体系。同时,医院有责任公布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势、考核程序和考核结果。

    (胡文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