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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说明书也须写清不良反应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0日 <医药养生保健报>
     我国卫生部规定,从7月1日起,对“中药说明书”实施新规定:“不良反应”、“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儿童用药”、“老年用药”等项内容,将写入新的说明书中。这表明,消费者今后使用中药,会有更多的安全保障。

    目前,我国中成药的说明书存在着许多问题。例如,有的说明书信息不全面,“药理毒理”、“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等必要内容缺失,这可能误导用药者。还有的药品说明书夸大其词,标有“无任何副作用或不良反应.”有的脱明书即使标明“苯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其内容描述也过于简单,如仅有“可能会出现皮疹”等字样,而未提供发生频率、严重程度、处理办法等内容。有些甚至仪表述为“无明显不良反应”、“未观察到不良反应”等。还有些中药说明书对中成药的用量表述过于简单,基本上是一个剂量,也有的剂量范围太大,如同一类品种剂量相差10倍以上,无剂量调整的条件和依据。例如,对于儿童用药的具体剂量,往往只说明“小儿酌减”。, 百拇医药(佟君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