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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才是价高之源(二)(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8月18日 医药经济报
     医药不分为何导致“超垄断”呢?这是由处方的特殊性决定的。处方的主要功能是分析病人的病因,对症下药,以求药到病除,本来并无经济学上的意义。但在医药不分机制下,处方就是一张“销售合同”,一张标志药品买卖成交的“交易合同”。在这张“合同”上,病人是购买者,但他缺乏选择商品的知识,只能是被动接受,医生(医院)是出售者,凭借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他们决定病人购买何种药品,同时又凭借售药的功能,获取销售利润。于是,医药不分机制,使处方具有了医学和经济双重功能,使医生行使了治疗和销售双重职能,最终导致药价虚高的后果。

    医药不分机制下的药品价格形成是特定条件下的怪胎,笔者将之命名为“超垄断”。“超垄断”形成价格主要由某种在常态下不应该也不可能出现的异常机制决定,它的特点是:价格越高,越易换得交易的机会,价格低反而不会成交。所以,“超垄断”形成价格必定趋向于高,姑且把它当作特殊情况下的第三种价格形成吧。

    这个机制巧妙地体现在医生开处方的行动之中。一般来说,医生开处方的首要条件是对症,因为不对症不能治病,甚至会因药致病,至少也会耽误病情,责任重大。但对症之药甚多,有疗效高低和价格高低之分,如何选择呢?机制把医生划为两类:一类是有良知的,是大多数,他们在药品上的选择顺序是高价高效--低价高效--高价低效--低价低效。但也有少数医生,他的选择顺序是高价高效--高价低效--低价高效--低价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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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这里可以看出,在效与价的选择中,何者在先,何者在后,医者的道德与经济规律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另外还有部分医生,把低价高效放在首选之位,这是医生中的“圣人”。他们在医药不分机制下,还能真正做到“毫不利已、专门利人”。但这样做不符合现有机制的“基本规律”,不可能成为大多数人的理智选择。因为医生也是人,首先是经济人和社会人。

    医药不分机制,严格地说,是医药不分机制之母--以药养医机制,在拼命地把医生往“价重于效、价高于效、价先于效”的道路上拉。这样,在医生良心的天平上,为病人疗疾祛病与为医院(也为己)创收增利展开了厮杀。此时,很难说每位医生都能十分妥当地处理这个矛盾。实际上,药品企业、医院的各种激励、制约措施都在促使医生的良心向金钱方向倾斜。多少好医生经不起诱惑,把经营权凌驾到了处方权之上。当然,也有坐怀不乱的好医生,他们不为利所动,对非法谋利、不良谋利行为深恶痛绝,甚至拍案而起,披露内幕于媒体、社会。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肖启伟医生就是其中的一个典型。但他神圣的“利民之为”竟然成为全院的“千夫所指”,最终被逼远离家乡,到千里之外打工。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张曙医生也是一例。他从1996年开始到1999年坚持举报,被有关部门领导指责为“搞笑”、“大惊小怪”,受到全院声讨;从1999年到2003年,他坚持“不举报、不收回扣”两大原则;从2003年起,他“收”回扣了,却全额捐给省妇联的“春蕾计划”,当起了“挑战药品回扣的唐吉诃德”。以个人之力挑战机制,蚍蜉撼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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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较一下不同的价格形成机制,我们可以发现:在竞争价格机制下,消费者有选择权(选何种商品),选择权能压低价格,价格动态地趋向于低;在垄断价格机制下,消费者有选择权(选买与不买),选择权不能压低价格,价格定位大大超过成本;在“超垄断”价格机制下,消费者无选择权,非消费者控制的选择权能抬高价格,价格动态地趋向于高。这里讲的是单纯的价格机制和理智的医生群体,至于个别披着医生外衣,不顾对症,一味只开高价药,大剂量药,牟取暴利,那不属于机制的范畴,而只是对机制的利用,是犯罪行为,这些人也不配称为医生,也不在本文讨论之中。

    医药不分导致降价低效

    行政干预是国家调控经济的手段之一,这个在计划经济时期屡试不爽的手段,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应该说也是有效的,但这个手段在药价调控上却是缘木求鱼,成果不大。据报载,到2006年6月,我国已连续对药品进行了18次行政降价,18次降价总金额已达400亿元。但消费者并无相应的感受,病人看病的费用仍然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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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调整经济利益的角度看,行政降价保护的是病人的利益,但病人只有被动接受药品(为病所迫),没有主动选择的能力(非专门人士也),是药品买卖上的“不设防者”。而行政降价肯定会影响药厂、医药公司、医院、医生和其他相关者的经济利益,对于这些主体来说,虽不可能公开反对行政降价,但在医药不分机制下实施对策进行反制可以说易如反掌,得心应手。因为针对同一种病的可用之药并非一种,对药厂来说,对降价的药不生产就是了;对医药公司来说,可以不卖降价药;对医生来说,可以不开降价药。你奈我何?

     医药不分使竞争畸形

    有一位伟人曾说过:好的机制能防止坏人干坏事,不好的机制能诱惑好人干坏事。在对药价作经济学分析时,在抨击药价虚高时,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现象,一直没有引起社会的重视,也很少受到科学的剖析,即:近几年来,医院药品的价格居高不下,屡降不低,而药店药品的价格却自动地一降再降,刀刀见血,甚至打出了“零利润”的招牌,两者之间的差价也动辄几十个百分点,甚至数倍。同在药品消费领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药店药品的价格并非天生就低,经营者的逐利本能也曾使药店的价格高企不下。回想当年,一条“距离限制”的禁令,造成了局部的地域垄断,也产生了药店药品的垄断价格。虽然垄断价格无法与超垄断价格相比,药店药品价格始终低于医院一截,但利润也是极为可观的。, 百拇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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